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6〕-2284号)、《盐边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申报推荐、审核确定、公开公示等方式确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将申报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在盐边县红格镇实施玉米农业社会化服务30000亩,折合面积7400亩,开展玉米耕、防、收3个单环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给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5.5万元。其中:防环节服务面积10000亩,折算任务面积1300亩,财政补助11.9374元/亩,补助资金119374元;收环节服务面积10000亩,折算任务面积2600亩,财政补助39.7917元/亩,补助资金397917元;耕环节服务面积10000亩,折算任务面积3500亩,财政补助43.7709元/亩,补助资金437709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能够为项目实施区粮油作物提供机械化耕地、病虫害统防统治、收割(吊运)等主体集中连片开展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遴选对象为纳入2026年度盐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及基层供销社等。
(二)报名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2年以上,有营业执照和对公账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专业人员以及其他能力。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等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近2年未发生重大作业纠纷和作业事故,在农业服务领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6.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报名时间、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经营服务主体于2026年9月17日至9月2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名。
四、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见附件);
(二)银行信用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审验后提交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咨询电话
盐边县农村经营指导服务站 18187898782
附件:盐边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表.docx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