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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风廉政、保密、信息、人事、财务、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防空地下室的管理。负责组织发放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组织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开展避难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公民防护基本知识和技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管理。

二、城乡建设股(项目办)。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和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编制和审核。

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拟订全县村镇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乡镇

和村庄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公用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特色小城镇”培育创建、村镇建设试点工作参与我县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三、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股。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监理检测、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工作;参与全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管整作负筑理工作;承担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单位的资质监管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在工程建设、建设市场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住建系统项目入库材料的推进和协调、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有效的做好住建系统项目的计划、申报、跟踪、验收。参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相关信息材料报送等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管理;参与勘察设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查的组织上报。组织中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管理。指导、监督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组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计抗震设计检查。参与抗震设计审查。指导村镇建设抗震防灾工作。负责本系统科硏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拟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工作。负责对实施工程建设设计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政策和管理规章。研究拟订建筑行业安全保护措施。全面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指挥、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管理工作。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工程监理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实施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考核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性施工图审查、备案、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编制。指导和督促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协调、处理城市市政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四、房地产市场管理股。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编制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危旧房改造工作目标;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补贴、县政府直接投资的公用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事项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核准、公示、销售方案的认定等组织工作;指导政府组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收购、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牵头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对政策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住房保障、房改政策的行为。

研究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产权交易和权属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治与监管。参与全县城镇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拍卖条件意见及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房地产交易的矛盾纠纷。

五、盐边县城乡建设发展中心。承担城乡建设发展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建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建筑施工企业编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业务性指导工作;承担城乡建设发展相关培训、普及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盐边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全县房屋预售、备案、测绘备案、权证移交许可发放、网上签约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