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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本局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全局性会议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综治维稳、印章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行业网站建设、舆情管理、新媒体管理;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本局后勤事务管理、资产实物管理、保障和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拟订本局后勤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本局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二)法制股

  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规定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事项;承担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内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专项经费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协调配合外部及上级审计和检查,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三)税政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税种以及进出口税收业务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以及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负责增值税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配合参与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负责非居民税收及境内居民跨境税收管理;参与反避税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

  (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本辖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督导和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收入核算股

  负责研究拟订本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相关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质量管理,管理监督缴退库情况和减免税核算;负责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统核算、票证管理等制度,实施税收会计监督;承担整理提供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核算资料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负责统筹本辖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六)纳税服务股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局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负责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承办12366热线、12366平台及其它投诉管理平台受理的纳税服务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纳税人意见建议,将相关处理意见回复纳税人和相关转办部门;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本局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具体承办涉税舆情管理、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本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税收宣传客户端管理等工作。

  (七)征收管理股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含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日常征管工作;负责征管质量监控评价;负责组织落实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局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执行税务行业标准和提出业务需求;负责征管制度归口审核、征管基础事项任务扎口下达。

  (八)税收风险管理股

  负责永兴镇、箐河傈僳族乡、温泉彝族乡、格萨拉彝族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负责本局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负责上级(总局、省局、市局)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在本单位的统筹、整合和推送等工作,组织做好二次分析工作,指导应对人员开展风险应对;负责本局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发起等工作;负责本局风险应对跟踪监控、质量评价、复核复审,逐户对风险应对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承担本局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本局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相关业务需求。

  (九)税源管理股

  负责所辖税源监控管理,统筹组织实施辖区内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源分析预测和纳税评估、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税源调查、数据采集分析等工作。

  (十)财务管理股

  负责贯彻落实本局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政府采购事项;负责资产配置、处置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

  (十一)人事教育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后备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组织落实日常干部监督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和部署,拟订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协助做好离退休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等任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老干部的待遇落实;负责老干部年度统计等报表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二)党建工作股

  组织实施本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负责本局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本局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统战工作;协调本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开展本局群团工作。

  党及纪检监察的工作机构整合后暂予保留,待下一步有关事项确定后另行明确。

  二、派出机构

  (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全县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二)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全县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三)红格税务分局

  负责红格镇、和爱彝族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四) 益民税务分局

  负责益民乡、新九乡、桐子林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五)红果税务分局

  负责红果彝族乡、鳡鱼彝族乡、共和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六) 渔门税务分局

  负责渔门镇、国胜乡、红宝苗族彝族乡、惠民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局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本局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维和信息资产的管理;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验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