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拟订本局综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公文处理、全局性会议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综治维稳、印章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工作、行业网站建设、舆情管理、新媒体管理;组织实施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考评指标,拟订本局年度绩效计划及考评指标,组织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本局后勤事务管理、资产实物管理、保障和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拟订本局后勤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本局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二)法制股
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规定牵头组织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承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救济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执法资格认证工作。承担本单位内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对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务收支、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专项经费等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本单位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督促落实督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及上级审计和检查,统筹协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三)税政股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税种以及进出口税收业务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相关税种以及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指导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承担增值税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配合参与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负责非居民税收及境内居民跨境税收管理;参与反避税工作,参与国际税收有关的风险管理;组织实施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承担外事管理(含因公出国管理)。
(四)社会保险费股
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社会保险费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参与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五)非税收入股
组织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参与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六)收入核算股
研究拟订本辖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相关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运行分析;承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贯彻落实税收经济分析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参与建立并落实税收经济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税收数据对本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动态监控分析;开展国家和地区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情况专题分析和本地区与国外、国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分析;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跟踪评估减免税等政策实施效果;统筹本辖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贯彻落实本局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公开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办理具体收付事项;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政府采购事项;负责资产配置、处置等工作;承担税务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
(七)征收管理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含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和制度,组织实施本局信息化建设、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执行税务行业标准和提出业务需求;负责征管制度归口审核、征管基础事项任务扎口下达。
(八)税收风险管理股
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上级(总局、省局、市局)下发的风险应对任务在本单位的统筹、整合和推送等工作,组织做好二次分析工作,指导应对人员开展风险应对;承担本局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发起等工作;负责本局风险应对跟踪监控、质量评价、复核复审,逐户对风险应对结果进行审核把关;承担本局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平台管理等事项;组织、协调、指导、考核本局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本局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相关业务需求。
(九)税源管理一股
负责辖区内重点领域的税源监控、分析及专业化管理;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特定管理事项。
(十)税源管理二股
负责辖区内税源的全面监控、分析及预测;承担辖区内一般税源特定管理事项。
(十一)组织人事股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规章制度、干部队伍建设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优秀年轻干部的管理、监督等工作;组织落实日常干部监督工作;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年度考核等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和部署,拟订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本单位老干部工作。贯彻落实数字人事工作发展规划、制度规范,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数字人事推行工作,负责数字人事日常管理;开展其他考核考评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协助县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本局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本局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本局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派出机构
(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全县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二)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全县辖区内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三)红格税务分局
负责红格镇、新九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四) 桐子林税务分局
负责桐子林镇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五)红果税务分局
负责红果彝族乡、共和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六) 渔门税务分局
负责渔门镇、国胜乡、红宝苗族彝族乡、惠民镇、永兴镇、温泉彝族乡、格萨拉彝族乡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纳税辅导、政策宣传、日常检查、低风险应对和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承担本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本局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本局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维和信息资产的管理;负责本局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和验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