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盐边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 来源:盐边县水利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盐边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和《攀枝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攀枝花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攀水发〔2025〕6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盐边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水行规〔2024〕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详情见附件1)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入系统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录网上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详情见附件2、附件4)
(二)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信息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及业绩贡献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审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任职期内主要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出具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和单位推荐工作报告,并在推荐意见里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详情见附件5)
(三)资格复审。县水利局组织人员对送审单位审核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初中级申报人员资料,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详情见附件3)
(四)评审。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在原来纸质材料申报基础上,将同步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中开展线上评审。请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账号创建并登录系统。申报人按照时间节点和系统职称申报流程上传相关个人申报信息和申报资料,完成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资料提交、修改等相关流程,保证线上线下材料的一致性。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申报流程完成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提交盐边县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全员均需答辩)、召开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
(五)评审结果。盐边县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会议期间邀请驻县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盐边县水利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人员名单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确认,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初中级职称任职资格通知。申报单位在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县水利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转交所在单位,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
四、申报受理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9日8: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3.初次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8:00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最终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8:00。
6.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接收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36号盐边县水利局3楼304室。
(联系人:何秀萍,联系电话0812-3968090)
五、工作纪律
1.申报人在评审系统填报的信息提交前请认真核对,确保文字信息正确无误和上传的扫描文件(或照片)清晰规范的情况下再进行上报操作,提交上级单位后不再进行修改(综合推荐意见、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等材料可退回后续补充上传)。2.申报材料均为评审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与评审系统信息不一致的,不子受理。3.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4.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5.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6.申报人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或专业特长申报相应专业方向的职称评审,所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学术活动等信息应充分反映和佐证自己在该专业技术领域的工作和科研情况。申报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审核工作贯穿评审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申报者有不符合评审条件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职称初定按照《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盐边人社发〔2024〕37号)规定办理。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初定工作。每年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初定工作和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初定资料审核与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一并开展。(详情见附件6)
(二)申报人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业绩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三)对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五)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
(六)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职称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人员身份证明。
(七)每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评审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及个人在注册账号有任何疑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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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812-5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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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水利局 |
0812-3968090 |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2 2025年盐边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pdf
附件3 XXX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盐边县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技术职称的报告(供参考).pdf
盐边县水利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