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 来源: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行业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盐边县有关部门、县级企事业单位以及县级注册的民营企业(社保缴纳地为盐边县)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且符合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县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且符合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按照《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攀住建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其中:助理级有初定和评审两种方式。普通全日制本科本专业学历人员申报相对应专业技术职称可以采取初定方式;不满足初定条件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采用评审方式。
三、申报评审程序及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办理(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详细操作手册见附件2、3。个人、单位、有关部门的网上申报、审查、审核等材料与纸质材料均纳入评审范围。
具体流程如下: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公示、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若无该流程则省略)→盐边县住建局审核→盐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盐边县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行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实际贡献等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择优推荐。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盐边县住建局审核。
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由所在工作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档案没有委托存放的,在纳税或参保地申报,由县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定的单位履行初审、公示、推荐等程序。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填写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系统申报要求。各送审单位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应及时退回材料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在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相应栏,经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填写信息一致,否则评审不予通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且弄虚作假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按《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进行装订,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盐边县住建局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 非本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
- 申报材料不符合《基本条件》和职称评审委员会相关要求的。
- 不按规定时限、程序申报或报送的。
- 个人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的。
- 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五、材料审核要求
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所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人应在所有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对同意推荐者,单位应形成综合推荐材料(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继续教育情况、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盐边县住建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同意推荐者,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签署意见,并将评审材料送至评委委员会办公室评定。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者本人须对职称申报进行个人诚信承诺,并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须诚信推荐,对推荐人员的业绩、学习及培训经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认真审核把关,并按要求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意见。
(二)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发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 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核,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个人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七、评审费用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 号文相关规定,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
八、申报受理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材料报送地点:
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101号住建局309办公室。
联系人:罗鑫尧,联系电话:0812-8653726。
申报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9日18: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9日 18:00(逾期不得补报)。
3.初次上报盐边县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时间:2025年12月2日18:00。
4.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盐边县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再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18:00。
6.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附件1: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
附件5.攀枝花市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doc
附件10.关于×××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明.docx
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