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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了在中、高考期间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确保2023年中、高考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在举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可以对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我局按此要求并结合教育部门考试安排起草《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媒体上公开发布,依照《通告》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告》明确了2023年我县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除抢修抢险工程外,在县城城区、乡(镇)集居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晚 22:00 至晨 6:00 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在县城、乡(镇)集居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业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三)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四)禁止午休时段(中午 12:00 至 14:30)和夜间进行房屋装修活动。

  (五)禁止午休时段和夜间从事钢门、钢窗及其他建材等加工作业产生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六)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县城城区、乡(镇)集居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确保为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七)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八)在县城城区、乡(镇)集居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笛。

  (九)关于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盐边县县城城区、乡(镇)集居区。

  三、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通告》由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解读。联系人:沈茂富,联系电话:19138528685。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审核: 赵丰辉   责任编辑: 沈茂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