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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3-00148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05-20
  • 发布日期:2023-05-29
  • 文  号:盐边府规〔2023〕5号
  • 有 效 性 :1

  为保证今年中、高考期间(5月 20日—6月 14日)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影响考生正常的学习和休息,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工程外,在县城城区、乡(镇)集居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晚 22:00至晨 6:00期间,下同)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在县城、乡(镇)集居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工

  业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三、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四、禁止午休时段(中午 12:00至 14:30,下同)和夜间进行房屋装修活动。

  五、禁止午休时段和夜间从事钢门、钢窗及其他建材等加工作业产生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六、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县城城区、乡(镇)集居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七、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八、在县城城区、乡(镇)集居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笛。

  若违反上述规定,盐边生态环境局、盐边县公安局、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监督,各部门投诉电话:

  盐边生态环境局:3969777

  盐边县公安局:8653723

  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654315

  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8653865

  盐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655702

  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2319

  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3883078 12318

  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0日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审核: 赵丰辉   责任编辑: 沈茂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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