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盐边县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政策解读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7-10 来源:县发改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盐边县当前公办养老机构尚未对外开展服务,缺乏明确的基本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养老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也难以充分满足社会养老需求。为规范养老服务收费管理,改善养老市场供求关系,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红格、渔门、永兴、国胜等乡镇人民政府的申请,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价格调查,进而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
《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62号)。
三、主要内容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床位费:按床位类型划分,普通型床位每月每床 700 元;护理型床位每月每床 800 元;智能型床位每月每床 1000 元。
2.护理费:根据入住者生活自理能力设定不同标准。自理型每月 500 元,服务内容涵盖清理床上用品、整理房间等基础保洁工作;半失能型每月 1200 元,除包含自理型服务外,还提供洗衣、协助起居、个人卫生护理等多项服务;失能型每月 2400 元,在自理型、半失能型服务基础上,增加定期全身清洁、喂食喂药、防褥疮护理等深度护理服务。此外,除上述明确的护理内容外,其他个性化服务项目收费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者或其家属协商确定。
3.伙食费:养老机构遵循非营利原则,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收取。
(二)收费相关规定
1.上述床位费、护理费标准均为最高限价,养老机构可结合实际运营情况自行下浮收费。
2.入住者因病住院或有事请假外出,若床位仍保留,继续收取床位费,不再收取护理费;若床位不再保留,则床位费和护理费均不再收取。
3.养老机构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清晰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策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合理性
1.必要性
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相对有限,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能够引导资源合理配置,避免浪费,让有限的资源更好地满足部分社会养老需求,缓解社会养老压力。
2.可行性
利用公办养老机构的现有资源,合理对外提供养老服务,完全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公办养老机构的相关政策规定,具备坚实的政策支撑和可行的实施条件。
3.合理性
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低于民办养老机构,充分体现了其公益属性。同时,合理的收费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减轻财政压力,又能兼顾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不会给群众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四)政策制定依据
《方案》制定有着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主要包括《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 年版)》,其中明确将 “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列入政府制定价格目录,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5 版),将 “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成本” 列入定调价监审目录(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行且收费标准由运营方按协议确定的养老机构除外);以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厅转发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362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方案》的制定合法合规。
(五)政策实施影响
合理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对盐边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化、健康化发展,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另一方面,能够有效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减轻家庭养老的经济和人力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成本、盐边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具备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承受性。
四、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方案》由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联系人:夏小云、鄢军,联系电话:3161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