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通报2023年第三批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县医保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县医保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震慑效应,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曝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第三批4起医保违规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请各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增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附件:盐边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三批4起典型违规案例的情况通报
盐边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盐边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第三批4起典型违规案例的情况通报
一、盐边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下旬,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省级抽查复查工作组对盐边县人民医院开展了2022年医保基金省级抽查复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进销存管理不规范、重复收费、过度检查、不合规收费及套用项目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267.96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2年版)》,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院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9267.96元;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75724.92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9267.96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75724.92元已全部上缴。
二、盐边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1年7月上旬,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对盐边县中医院开展了2021年省级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用药、串换项目收费、将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予以支付、重复收费、超量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合理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和分解住院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79204.51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1年版)》,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院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79204.51元;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493670.49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79204.51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93670.49元已全部上缴。
三、攀枝花市同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康药店
2022年7月上旬,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攀枝花市同沁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康药店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存在药品购销存不符、未设置宣传栏,宣传画老旧和部分药品未张贴价签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0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店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80元;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2000元;3.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000元已全部上缴,并与该店解除了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四、攀枝花市源药庄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盐边新福康药店
2022年10月下旬,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攀枝花市源药庄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盐边新福康药店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无代购登记本、无医保学习记录、无医保宣传栏和上传刷卡购买药械明细与参保人员实际购买药械明细不一致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65元。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版)》,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对该店处理如下:1.责令该店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65元;2.缴纳违规行为违约金544.51元;3.中止基本医疗保险刷卡结算业务1个月;4.责令该店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44.51元已全部上缴,已中止该店基本医疗保险刷卡结算业务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