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警长”助推盐边绿色崛起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盐边县水利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河长+警长”助推盐边绿色崛起
在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的工作中,盐边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各项重要决策部署,认真打好碧水保卫战,切实做好河道治理工作,共同营造盐边县“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环境,构建“河长+警长”工作机制,以“河长管河,警长巡河”的模式,扎实开展境内河道管理及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水事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助推盐边绿色崛起。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责任”
为构建完善部门联动、职责明确、问题导向、水岸同治、监管严格、奖惩分明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推动全县河湖治理迈向新阶段。制定《盐边县河道总警长及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县公安局成立河道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以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为总警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任执行组长兼副总警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治安大队、刑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乡(镇)二级警长制管理体系。坚持“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一对一”的方式逐级设置河道警长。全县共设立县级河道警长28名,乡(镇)级河道警长47名。县级总警长负责牵头县警长制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县级河道警长牵头对其所管辖流域内的相关警务工作进行督导;乡(镇)级河道警长担任河流所流经辖区内警长制的第一责任人。
二、精心编织巡河网,强“监管”
制定县级河长、乡(镇)级河长、河道警长巡河制度,并将巡河频次纳入年终考核机制。各级河长、警长率先垂范,按照巡查机制,做到河、库、渠道全覆盖巡查。由县级河长牵头抓总、县乡两级警长和部门协调配合、乡(镇)抓落实,在水资源保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多手发力,严守“三条红线”,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重拳打击侵占河道、围垦湖库等违法违规乱象。2019年至今年县级河长和警长累计开展巡河928次,乡(镇)级河长和河道警长累计开展巡河4785次。共排查出问题393个,已整改完成390个,整改率99%,短期内能整改的问题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按计划加快整改。
三、多部门形成合力,强“打击”
印发《盐边县河(湖)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单一部门执法难的瓶颈,标志着我县在涉河(湖)问题联合执法方面将制度化。同时进一步明确公安、发改、林业、经信、水务、环保、交通、国土、住建、农牧、林业、卫计、市场监督管理、旅游等部门间联合执法内容和方式,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理顺权责、优化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实现流域执法监督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节、统一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整体效能,重拳出击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
(一)打击河道采砂:2017年以来,惠明乡河道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尤为突出,县公安局与县水利局迅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两法衔接机制,对惠明乡境内非法采砂点逐一摸排调查,共办理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2件,打击处理5人,其中起诉检察院2件,起诉2人,有效震慑了全县非法采砂违法犯罪活动。
(二)打击环保违法:2018年接群众举报,巴拉河流域新民段河水异味严重。接警后,县公安局和县环保局赶赴现场,对河水进行抽样化验,并查找污染源头。据查,某企业趁暴雨偷排生猪粪便入河道,严重污染水质,县公安局依法对涉案人员2名作出了治安拘留十日的处罚,受到沿河群众一致好评。
(三)打击非法捕鱼:每年3月至6月属禁渔期。县公安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密切配合查处在自然水域里用电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2019年共出动执法船86次、执法车110次,执法人员750人次,收缴捕鱼器7台套,查获禁渔期违法捕捞25起,暂扣鱼竿49根,劝离钓鱼人员870余人次,销毁刺网73张约7000米,没收手网3张,销毁虾笼350多个,累计放生渔获物293千克。立案4件,依法起诉12人,有效净化渔政管理市场。
四、充发动全民参与,强“宣传”
定期发布各级各级河长、部门和乡(镇)的工作动态,结合河长制湖长制“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村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保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各种会议、微信群、“村村通”广播、LED屏播放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横幅和现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鼓励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通过宣传活动的影响,群众自发参与到“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中,2019年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春季和冬季攻势,各级河长、各部门、乡(镇)累计投入15000余人次,集中、分散开展河道垃圾及库区漂浮物清理工作,清理河库垃圾及漂浮物35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