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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盐边县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27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召集人、成员,202212月,我县调整分管副县长宋沛东为召集人,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梁天福为常务副召集人,明确县级联席会议议事协调机构,指导县级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查制度和审查流程,同时将林业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纳入成员部门,进一步提高审查覆盖面,压实责任,确保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我县已建立了盐边县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我县适用《攀枝花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备案制度(暂行)》等文件,县公审办督促各成员部门开展每季度出台政策措施审查;确保我县公平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二)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1.开展增量审查备案。县联席办严格贯彻落实《攀枝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备案制度(暂行)》(攀公审办〔20216号)要求,实行季报制度,动态掌握全县审查工作运行情况,2022县政府及县级各成员部门需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30件(部门起草17件,代县政府起13件,其中适用例外规定1件,其他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

2.开展存量清理工作。根据《盐边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整改和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202011日至20211231日期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办法、规定、决定、细则、通告、公告、意见、通知、会议纪要、合同以及合作协议等。)开展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应审尽审(以各部门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由实施机关负责组织清理;部门联合起草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县政府制定的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对违反有关审查标准需要调整或者废止的,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要求各成员单位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应当及时补做审查,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2020年至2021年盐边县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24件,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

(三)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的通知》及相关排除限制竞争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文件转发各成员部门;二是1223日,我县组织各成员部门开展了以《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典型案例等内容的培训学习,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和审查工作效率,有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市场主体创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联席会议将以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委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坚决落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循序渐进、持续用力,不断将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向深入。

(一)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积极指导配合各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工作,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能,积极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各部门加强本单位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

(三)重视程序,狠抓落实。各部门要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依法审定,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细致周密、防止疏漏。

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质量强县考核,各部门高度重视,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进此项工作。

 

 

                                            盐边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