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盐边县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及返还金额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9号)文件规定,盐边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本县符合2025年度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企业及返还金额进行了审核,第一批59家参保单位,返还总金额392257.69元。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即按60%返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9日—2025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电话:0812—5250090、0812—8653913
反馈单位: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