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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8月艾滋病病毒感染 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229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8月艾滋病病毒感染

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川民发(2015)198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攀民政〔2013〕40号)、(攀民政〔2013〕91号)、(攀民政〔2016〕26号)、(攀民政〔2019〕80号)等文件精神,将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费纳入孤儿基本生活费的范围。2020年合计1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900元,发放8月基本生活费0.09万元。该资金由县民政局在2020年8月直接发放到艾滋病儿童监护人账户中。

 

特此通知

 

附件:盐边县2020年8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花名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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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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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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