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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盐边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 边 县 公 安 局 

盐 边 县 民 政 局

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文件

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盐边民政〔2020〕162号

 

关于印发《盐边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

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盐边生态环境局:

现将《盐边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附件:1.《盐边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四川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厅、省文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盐边县公安局                   盐边县民政局           

 

 

盐边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盐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盐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攀枝花市盐边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1

盐边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函〔2019〕89号)和四川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20〕4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硬化大墓。硬化大墓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私自建造(包括或改扩建)的已安葬了骨灰或遗体、超面积的硬化单体建(构)筑物。衡量指标为:硬化是指坟墓及加附属建(构)筑物采用石材、磁砖、砖混、钢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了硬化处理;超面积是指坟墓加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超过6平方米。对硬化大墓进行改造整治,拆除硬化部分建筑,将坟墓面积缩小到规定范围之内,不做平坟处理。未石化、硬化的土坟不纳入整治范围。

(二)活人墓。活人墓是指在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以外,违法违规私自建造的专门用于但尚未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建(构)筑物。对活人墓做拆除、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整治。

二、责任划分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执行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为,协助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舆情管控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及时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负责占用林地、草原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和违法占用耕地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A级旅游景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公园及其他城市公共绿化地内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盐边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

各乡(镇):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的专项整治工作。

盐边县圣水陵园(公墓):负责陵园内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0年5月—6月中旬)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开展摸排,扎实整改。(2020年6月中旬—10月中旬)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对前期摸排建立的台账开展复查复核,摸清底数。要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治一座销账一座。7月5日前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统计台账表盖章件和电子档(附件2、附件3)。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20年10月下旬)

县级各责任部门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对各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做好省级调研评估部门对高速公路、铁路可视范围,以及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调研评估迎检准备工作。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11月)

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对本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责任部门于11月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县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治合力。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专项整治合力,民政部门牵头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依法分类处置,坚持疏堵结合。对整治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既要坚决、行动积极,又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将基本农田、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纳入重点管控区域;占地面积大、户主为党员干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予以重点整治,及时查处。要依照殡葬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置。同时注意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不搞“平坟运动”,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动员群众自行拆除。

(三)加强宣传引导,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作用,建立殡葬工作机制,开展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监测预警,建立早发现、早引导、早制止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引导公众树立低碳、文明、健康、绿色殡葬新风尚。

四、工作机构

成立盐边县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协调,集中研究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盐边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分管相关工作的局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副局长肖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何恩才,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为:0812—8657284。

 

附件1-1

盐边县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  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鑫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田茂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  斌    县县民政局副局长

                                                程文琪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副局长

                                                 朱万辉    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副局长

                                                     赖国轩    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潘   文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邓  勇    盐边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各乡(镇)民政工作分管领导

如因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工作相应接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斌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