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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民政〔2020〕165号 盐边县民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165号              签发人:王 鑫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

工作安排的报告

 

县委、县政府:

按照《中共盐边县委办公室、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的通知》(〔2020〕—30)要求,现将县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扎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一律实行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暂停开展复查复核动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救助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2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6.11万元。其中,开展“救急难” 1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31万元。同时,开展实物救助2次,发放价值1000元的衣被、大米等生活用品。动员社会组织对疫情期间生活困难群众捐赠铁床一张、新绒衣两套、旧衣物若干。

持续加强对敬老院、福利中心、康复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安全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严禁聚集活动,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居室消毒。积极协调争取,向各公办养老机构配送发放消毒液195斤、体温枪3个、酒精105斤、口罩5267个。按100元/人标准向各公办养老机构拨付一次性运营补贴资金共计4.88万元,用于购置必要的防疫物资。报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盐边县集中开展走访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工作方案》,由县级领导带队,对全县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429户(人)进行集中走访慰问和关怀帮扶,送去救助帮扶资金21.45万元。落实福彩公益金1万元,购买牛奶、书包、文具等食物和学习用品,对65名生活困难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开展实物救助。为支援湖北和定点医疗机构一线的23位盐边籍医务工作者家属送去防疫和生活物资。

印发《致全县城乡社区工作者的一封信》,指导各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完成疫情防控一线村(社区)工作者基本情况统计并做好补助预算。

(二)持续推进社会救助

1.城乡低保。完善《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民主评议工作制度》《盐边县城乡低保家庭户认定办法》《盐边县城乡低保自愿申请办法》等系列低保制度初稿并提交法制审查。落实低保保障,2020年1-5月,全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3053户次、4212人次,支出保障金210.435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11645户次、20945人次,支出保障金645.6386万元。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全部按程序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兜底2413户、5885人,1-5月共计支出低保兜底保障金168.0615 万元。

2.特困人员供养。调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及照料护理标准,1-5月保障特困供养对象6396人次,支出供养金415.032万元。使用福彩公益金4.11万元对6所敬老院院民住房外窗消防疏散逃生通道进行改造。

3.流浪乞讨救助。县救助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在全县范围拉网式巡查实施街面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来站人员46人,发放救助金0.135万元,协调劝返、送返流浪乞讨人员和外地来盐陷入困境求助人员4名。

4.临时救助。将农村户口临时救助标准调整至1100-2200元,将城市户口临时救助标准调整至1600-3300元。今年以来共救助因各种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23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6.11万元。其中,开展“救急难” 1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31万元。

5.临时价格补贴。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从3至6月阶段性提高每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1倍,1月以来为6090名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00万元。

(三)扎实推进福利慈善事业

1.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元/人·月,累计为4152人次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1.52万元,为9936人次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7.97万元。

2.困境儿童关爱帮扶。1-5月,发放孤儿及艾兹病儿童基本生活费207人次18.8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金120人次6.265万元、重度残疾儿童帮扶补助金383人次4.03万元。为全县孤儿及艾滋病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孤儿购买城镇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参保率100%。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成年在读孤儿发放福彩助学资金35人次2.9155万元。同时,开展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大排查工作,完成“三留守”系统更新和信息上报。积极推荐低保家庭、精准扶贫户家庭学生就读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3.慈善事业。2020年1-5月共收到定向捐款11.29万元、疫情捐款253.2875万元,按捐款协议共下拨资金264.5775万元。 

(四)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项目建设。依托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餐饮服务单位建设盐边县主城区全覆盖及渔门镇、红格镇助餐服务点,已制定《盐边县“长者餐厅”建设及运营补贴标准方案》《盐边县“长者餐厅”助餐服务点比选方案》,其中红格、渔门已初步达成意向。完善农村敬老院、自然村居家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制定《盐边县康邻乐寿亭(长廊)建设工作方案》,确定红格镇、渔门镇各建设1个,目前正在施工。积极推进盐边县养老院项目,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招标代理单位。

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跟踪核实盐边县城乡独居、空巢、孤寡老人定期巡访照护制度实施情况。21个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成功招标,交由盐边县广力社会发展中心实施。出台盐边籍困难学生就读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资助方案,对2018年以来就读养老护理、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学等相关养老服务专业且在盐边县有养老服务就业意向的盐边籍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的困难学生,分类给予每人每年1000-5000元不等的补贴。对社区养老机构城南社区进行适老化改造,为社区和居家老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已制定《盐边县城南社区“社区嵌入式养老”实施方案》,由盐边县广力社会发展中心实施。制定《盐边县2020年城乡独居、空巢、孤寡老人定期巡访照护服务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城乡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实施定期巡访探视。

(五)抓好社会专项事务管理

1.殡葬管理服务。提前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圣水陵园实行双岗值班制度,做好祭祀人员、车辆疏导、引导,各乡镇专业打火队伍集结待命。会同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盐边生态环境局等七个部门下发《关于禁燃禁放丧葬用品的通告》,明确县殡葬服务站、圣水陵园、回族墓地、城市彝族殡葬点等殡葬服务场所及农村公益性墓地所辖区域禁燃禁放冥币、钱纸、香蜡、花圈、烟花、鞭炮、纸扎用品以及其他纸质或塑料祭祀用品。建立祭祀用品追溯机制,推行祭祀用品购买实名制,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清明节期间,推行线上绿色祭奠和开展线下实地祭扫,网上预约共计994次,电话预约共计503次,依托“仁孝四川”绿色祭奠手机线上祭扫微信小程序,开展线上追思活动寄托哀思。2020年春节、清明节期间,圣水陵园、桐子林镇大坟山群众祭祀车辆总数为9000余辆,祭祀总人数为4万余人次,参与值班人员500余人次,祭祀过程中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及交通安全事故。

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办理符合条件享受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减免人员71人万元,补助资金7.962 万元。

2.婚姻登记。1月至今,办理结婚登记712对,离婚登记216对,补领结婚证206对,补领离婚证17对,无一例违规办理。结合纪念《婚姻法》实施70周年,强化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移风易俗。全力配合县妇儿工委、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按“两纲”的要求,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出据婚前医学检查表。通过提前预约、错时婚检、排号等候、延时服务等方式,积极做好“5·20”特殊日婚姻登记工作,共接受电话、网络预约61对,“5·20”当天办理结婚登记124对(包括医护人员或警察婚姻登记11对),未发生一例投诉。

(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健全村干部待遇和村级运行经费稳步增长机制。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

2.加强社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惠民乡银河村农村社区服务站改扩建项目申报和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源社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盐边县桐子林镇城南社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申报立项工作。

(七)扎实推进区划地名管理

1.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后半篇”工作。有序推进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勘界和盐边县乡镇行政区划图制作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图制图预算,梳理全县乡镇行政区划界线资料,做好勘界工作预算。

2.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深入6个涉改乡镇调研,结合发现的热点问题,制定全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指导性意见和配套措施。按照“调优、调强、调大”的要求和“地缘相近、产业相融、人口相适、大小相宜、强村并弱村、大村并小村、河谷并半山”的思路制定《盐边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初步方案》,严格落实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开展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顺利完成剩余6个乡镇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全县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建制村为80个,减少84个,减幅51.2%;村民小组为446个,减少377个,减幅为45.8%。城市社区为8个,增加1个,调增率为14.3%;村居民小组为31个,增加2个,调增率为6.9%。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1.项目资金县级财政配套困难。

2.养老机构适老化水平不高。民办养老机构(场所)都是从农家乐、宾馆改造而来,本质上仍然是农家乐、宾馆性质,主要接待服务的对象为康养候鸟老人,几乎不具备接待失能、半失能老人入住能力。

3.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养老服务人才极度短缺,盐边所有民办养老机构(场所)没有养老专业、社会工作专业院校毕业生从业,主要服务人员仅仅参加过民政系统组织的短期业务培训。

(二)低保兜底保障方面

1.脱贫标准高于农村低保标准,将导致低保无法兜底。盐边县农村低保是按照全市统一发布的低保标准执行,为4440元每人每年。2020年,全市脱贫标准执行 4500 元,如按全市标准,超过低保线的部分群众就难以纳入低保兜底。

2.增加低保兜底保障人数后,资金缺口大。

三、2020下半年工作安排

1.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加大低保兜底保障力度,督促各乡镇组织再排查、再梳理,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确保全县低保兜底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4%。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探索小额临时救助金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

2.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继续对城南“长者餐厅”老年人就餐实施补贴,建设渔门镇、红格镇2个助餐服务点。分批完成桐子林镇 “康邻乐寿长廊”建设,6月底前完成红格镇、渔门镇2个社区养老服务休闲娱乐长廊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启动孝善村建设。推进205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配置残疾人康复辅具。开展空巢、独居、孤寡老人定期寻访,为640名城乡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对在县民政局完成备案的民办养老机构实施运营补贴,配合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按养老机构备案要求,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逐项对标提升改造,符合条件一家备案一家。积极组织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从业人员参加养老护理业务培训,提升职业水平。

3.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工作。完成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勘界、盐边县乡镇行政区划图制作,指导涉改乡镇鉴定双边协议,埋设界桩、设置标志标牌。

4.完成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一是继续开展村(居)干部培训,按照要求对全县80名村党组织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文书和8个城市社区主任、委员、文书进行培训的要求,重点培训村(居)主任职责、村(居)委员职责、村(居)文书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二是指导乡镇明确村(社区)管辖四至边界,签订边界管辖协议,做好印章、标识标牌、村(居)民门牌、户籍身份变更等后续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制度,明确村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职责和分工,指导新村依法依规完成交接并开展工作。

5.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备案制度。制定社区“两委”依法履职事项清单和协助办理事项清单,明确社区主责主业,强化清单执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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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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