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8 来源:盐边县林业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盐边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盐边县红格镇金沙新隆片区光伏提灌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盐边县发展和改革局
被使用林地位置:盐边县红格镇新隆社区蚕豆湾村民小组
使用林地面积:0.1146公顷,其中:临时使用0.0436公顷,永久占用0.0710公顷
用途:堆料场、二级输水管、搅拌站、进场道路、施工便道、一级取水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至2026年4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高亚平、盛行琴
电 话: 0812-8653027
盐边县林业局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