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撤销盐边县劲松工贸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来源:盐边县交通运输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劲松工贸有限公司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后未按照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12号)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以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关于“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规定。现对盐边县劲松工贸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予以撤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510422001560,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2025年2月17日起作废,被撤销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