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盐边县渔门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2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县渔门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
公 示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部署要求,城镇详细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具体安排,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用途管制、审查项目方案、办理土地审批、监管各类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为充分发挥详细规划在城乡开发、整治更新、保护修复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盐边县渔门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5版)》。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即日起对该规划进行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示栏)
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室
联系人:苏峰,联系电话:3968834,邮编:617100
特此公示。
附件:盐边县渔门镇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说明及主要
图纸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盐边县渔门镇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渔门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东、西、北三面临二滩水库,用地面积38.95公顷。为保持镇区功能完整性,在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适当扩大作为研究范围,用地面积47.04公顷,原则上不突破生态红线。
二、目标定位
功能定位:基于渔门镇区现状条件与发展趋势,立足区域发展全局,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将渔门镇镇区定位盐边县县域副中心、康养旅游接待综合服务型城镇。
发展目标:规划将渔门镇区打造为辐射盐边北部的区域综合服务核心、以湖山生态为特色的康养旅游目的地。通过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服务能级、筑牢生态本底,推动镇区从单一的行政商贸中心向功能复合、景城融合的县域副中心城市转型升级,最终建设成为一座服务高效、产业繁荣、人居优美、安全韧性的现代化湖滨特色城镇,全面支撑盐边县“雅砻江畔璀璨明珠”的建设。
三、规划结构
本轮详细规划的规划结构为“一心一带三轴三区”。
一心:在三源河路和南街交叉口附近形成集政治、经济、文化、商业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城镇综合服务中心。
一带:规划在镇区东、西、北三面形成环城镇的滨水休闲景观带。
三轴:规划沿三源河路、南街、北街形成两条东西向、一条南北向城镇发展轴。
三区:即商贸居住区、医疗康养区、综合配套区。商贸居住为镇区中部北街与槽门街之间区域,完善居住生活、商业商贸、行政管理等功能,强化阳光康养、生态宜居服务功能。医疗康养区为镇区南部结合盐边县中医院、依托省道S470,发展医疗康养旅居等功能。综合配套区为镇区北部北街以北,依托现状渔门中学、农贸市场、市政设施等,为镇区提供综合配套。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38.95公顷(与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一致),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用地七大类。
(一)居住用地(07)
规划居住用地15.48公顷,占建设用地的39.74%,人均用地面积29.21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15.44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4公顷。
规划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采用底层商业形式提供生活配套服务。主导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2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3.69%,人均用地面积17.41平方米。
其中机关团体用地1.27公顷;教育用地5.88公顷;医疗卫生用地2.07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4.5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1.56%,人均用地面积8.4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4.40公顷;商务金融用地0.11公顷。规划商业用地包括零售商业用地2.55公顷、旅馆用地1.74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11公顷。此外,另有居住用地中兼容商业用地。
(四)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6.8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7.58%。
其中公路用地0.0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6.46公顷;交通场站用地0.30公顷,均为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五)公用设施用地(13)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7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4.45%。
其中供电用地0.92公顷;排水用地0.62公顷;邮政用地0.19公顷。
(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2.16%。
其中公园绿地0.55公顷;防护绿地0.34公顷;广场用地0.25公顷。
(八)特殊用地(15)
规划特殊用地0.0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0.04%,均为文物古迹用地。
五、道路交通规划
(一)交通系统
规划范围对外联系主要依托省道S470和S221。规划省道S221(望月路)改线沿镇区东侧经过,通过新桑园大桥向北跨二滩水库向永兴镇、格萨拉方向延伸,老桑园大桥废弃拆除。规划落实省道S470(桑云路)改线路段,东西向贯穿镇区,作为连接盐边县城及惠民镇的主要通道。
对镇区内部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内部交通路网,提高镇区内部通行能力,构成“方格式”的路网系统。
(二)道路等级
规划构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城镇道路等级体系。其中,主干路包括三源河路、南街;次干路包括北街、兴隆街、中心街、东街、桑园街(南街以南路段)、槽门街;支路主要包括学园路、教师街、桑园街(南街以北路段)等。
规划镇区道路红线宽度为5~21米,均采用一块板形式。。其中,主干路宽度大于12米,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次干路红线宽度10~13米,设计时速30千米/小时;支路红线宽度5~11米,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
(三)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迁建客运站至镇区东南部望月路东侧,增设公交首末站功能,用地面积共0.64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0.30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研究范围内面积0.34公顷。
规划构建以建筑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场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
(四)道路竖向规划
本次规划结合地形、现状道路标高对干路、支路进行竖向设计优化,确定其交叉点高程、坐标、道路纵坡等作为道路设计的参考,规划主干路坡度一般不高于8%。
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
序号 |
用地类型 |
面积(公顷) |
比例(%) |
||
|
1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5.44 |
39.64 |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04 |
0.11 |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1.27 |
3.26 |
|
|
教育用地 |
中小学用地 |
5.61 |
14.41 |
||
|
幼儿园用地 |
0.27 |
0.70 |
|||
|
医疗卫生用地 |
医院用地 |
2.00 |
5.14 |
||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0.07 |
0.19 |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 |
2.55 |
6.54 |
|
旅馆用地 |
1.74 |
4.47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11 |
0.27 |
|||
|
商务金融用地 |
0.11 |
0.27 |
|||
|
4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0.09 |
0.24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6.46 |
16.59 |
|||
|
交通场站用地 |
对外交通场站用地 |
0.30 |
0.76 |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00 |
0.00 |
|||
|
5 |
公用设施用地 |
供电用地 |
0.92 |
2.35 |
|
|
排水用地 |
0.62 |
1.60 |
|||
|
邮政用地 |
0.19 |
0.50 |
|||
|
环卫用地 |
0.00 |
0.00 |
|||
|
6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公园绿地 |
0.55 |
1.42 |
|
|
防护绿地 |
0.34 |
0.88 |
|||
|
广场用地 |
0.25 |
0.64 |
|||
|
7 |
特殊用地 |
文物古迹用地 |
0.02 |
0.04 |
|
|
合计 |
38.95 |
100.00 |
|||
注:规划末期常住人口规模0.53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