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盐边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2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
公 示
根据国家及省级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部署要求,城镇详细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的具体安排,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用途管制、审查项目方案、办理土地审批、监管各类保护与开发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为充分发挥详细规划在城乡开发、整治更新、保护修复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与治理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盐边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凝聚公众智慧,即日起对该规划进行公开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示栏)
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
二、公示期限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1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室
联系人:苏峰,联系电话:3968834,邮编:617100
特此公示。
附件:盐边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2日
附件
盐边县新九镇镇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公示说明及主要图纸
一、规划区位置及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盐边县东南部新九镇,涉及平谷村、九场村2个村,本次规划范围为新九镇镇区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用地面积约28.88公顷,研究范围扩展至城镇开发边界周边重点地段,用地面积约31.75公顷。
二、目标定位
功能定位:基于新九镇区现状条件与发展趋势,立足区域发展全局,将其定位为以商贸服务、工业配套和生活居住为核心的工贸型场镇。
发展目标:以“工贸服务带”为核心抓手,融合产业功能与品质居住,实现产、住、商空间的高效复合,建成产城融合的示范窗口;以升级“工矿服务区域枢纽”为关键支撑,聚焦完整的车后服务链,打造辐射周边的矿区车辆服务核心。
三、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三心三组团”的功能结构。
一轴:城镇发展轴,依托乡道Y001为主轴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
三心:1个综合服务中心,以服务全镇的镇政府、小学、镇卫生院、商业综合体为核心;1个生活服务中心,为北部的城乡融合服务组团中心。1个工业配套服务中心,为南部的工业配套服务组团中心。
三组团:城镇居民服务组团,位于镇区中南部,主要提供居住和镇区公共服务功能;工业配套服务组团,位于镇区南部,主要为工矿区提供配套的居住、公服、商业等功能;城乡融合服务组团,位于镇区北部,主要为北部居民点提供配套的居住、商业、社区服务、邮政、消防、绿地公共活动空间等功能。
四、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28.88公顷,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六大类。
(一)居住用地(07)
规划居住用地17.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60.59%。
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7.36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14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6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5.61%。
规划机关团体用地0.25公顷,规划教育用地0.72公顷,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36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29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用地(09)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5.5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19.11%。其中商业用地4.33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65公顷,批发市场用地0.54公顷。
(四)交通运输用地(12)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37公顷,占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1.67%,均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五)公用设施用地(13)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0.0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0.66%。
(六)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7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2.53%。其中公园绿地0.5公顷,防护绿地0.18公顷,广场用地0.05公顷。
五、道路交通规划
(一)道路等级
规划按照干路、支路两级构建规划区道路等级。
干路:红线控制宽度7-12米;
支路:红线控制宽度4-8米。
(二)道路竖向规划
本次规划结合地形、现状道路标高对干路、支路进行竖向设计优化,确定其交叉点高程、坐标、道路纵坡等作为道路设计的参考,规划主干路坡度一般不高于8%,特殊情况下道路坡度较高的,应提交县规划主管部门论证。道路纵坡按照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控制,道路最小坡度不小于0.3%,保证各地块顺道路坡向排水。
规划建设用地汇总表
单位:公顷、%
|
序号 |
用地类型 |
规划目标年 |
|||
|
面积 |
比例 |
||||
|
1 |
居住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7.36 |
60.11 |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14 |
0.48 |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机关团体用地 |
0.25 |
0.87 |
|
|
教育用地 |
中小学用地 |
0.58 |
2.01 |
||
|
幼儿园用地 |
0.14 |
0.48 |
|||
|
医疗卫生用地 |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0.36 |
1.25 |
||
|
社会福利用地 |
0.29 |
1.00 |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商业用地 |
—— |
4.33 |
14.99 |
|
批发市场用地 |
0.54 |
1.87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65 |
2.25 |
|||
|
4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0 |
0.00 |
|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3.37 |
11.67 |
|||
|
交通场站用地 |
0 |
0.00 |
|||
|
5 |
公用设施用地 |
邮政用地 |
0.05 |
0.17 |
|
|
消防用地 |
0.09 |
0.31 |
|||
|
6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公园绿地 |
0.5 |
1.73 |
|
|
防护绿地 |
0.18 |
0.62 |
|||
|
广场用地 |
0.05 |
0.17 |
|||
|
合计 |
28.88 |
100.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