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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

渔门镇规范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渔门镇按照《盐边县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示范工作方案》要求,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渔门镇党务、政务、村(居)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晓波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和各站办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察组,党政办罗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公开工作,镇纪委副书记沙德清任督察组组长,负责监督规范公开工作。

  二是明确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不宜公开之外的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均应依法及时主动公开,村(居)务还应将三资管理、土地管理、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作为重点公开内容。

  三是严格公开程序。各站办室根据要求需要公示的,公示前应将拟公示内容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之后交党政办登记后统一在公示栏(含媒体、网络、LED显示屏等)公开。重大事项的公开由镇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研究,在党政办统一登记,再行公开,公开期间如收到群众异议或投诉,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将办理后的结果再次进行公开,接受监督。村社区比照执行。

  四是提出公开要求。除特殊的情况,镇机关、村(社)区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为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日,镇机关由党政办统一负责公开工作的登记、拍照、存档、建账,相关站办室负责具体对外公开和处理意见建议,镇纪委负责督查。村社区文书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公开工作,村两委负责处理意见建议,村纪检小组负责监督。

  五是严明纪律要求: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及其严肃认真的事项,事关广大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决策权、建议权,请务必认真执行,镇纪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凡是不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工作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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