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劳动关系三方协商第19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8-11-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
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2018年11月8日,盐边县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第十九次会议在县总工会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强,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熊用美,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官尚鹏,县工商联刘祖德分别代表政府、职工和企业三方参加了会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院、县财政局、等11个部门领导受邀列席了会议,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潘毅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用美主持。
会议首先重温了盐边县劳动关系协商会议工作制度,并讨论调整了“三方(四家)”人员;各部门就《关于印发<盐边县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盐边委办【2017】53号),根据本单位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了汇报,也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会议的时间和主持会议单位。
会中,就一些企业未给职工交纳五险的问题、签订劳动合同规范问题、如何加强企业工资集体合同时效性问题等交换了意见。会议就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协商讨论,再次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体责任:(一)建议上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减缓、免或分项缴费,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二)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文书实行送达劳动者签收备案制,由县劳动监察大队在每年用工年检时收取,主要用于劳动者维权、行政处罚的依据。企业违反规定的,当年年检不予审批,不能参加企业评先、评优、不能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待遇、不能获得当年技改的审批。(三)进一步规范工资集体合同审核,严格按程序办理。
最后,会议要求:县劳动关系三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联系,互通信息,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努力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为盐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