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企事业工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攀枝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我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圆满完成2017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三方四家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目标,以贯彻《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和攀枝花市《2014——2018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工作规划》,推动企业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和完善工资共决机制、正常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面、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增强工资集体协商实效,重点解决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保证已建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约率达到100%,并提高合同的实效性和履约率。
二、活动内容及主要措施
(一)开展“集中要约月”活动
1.调查摸底,弄清协商企业情况。各级工会应积极做好要约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努力做到“八清”:区域内的行业情况清、行业中已开展协商的企业情况清、未开展协商的企业原因清、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清、职工人数清、职工工资收入清、职工家庭状况清、职工合理诉求清,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本地区、本行业、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基本情况,建立起行业和企业基本情况动态电子管理档案。
2.主动要约,形成协商工作链。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中的主动性,密切配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向企业方发出协商要约,形成“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应约—上级工会提出整改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四个环节的工作链,努力做到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全覆盖、监督检查全覆盖。
3.突出重点,保障职工根本利益。注重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经济新常态和结构性改革对劳动关系领域的影响,指导企业把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企业,重点协商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企业,重点协商保工资、保岗位等;重组和改革改制企业,重点协商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兑现方式;整建制使用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企业,重点协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职业病防治、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此外,尤其要针对停产企业的留守人员及半停产企业的待岗人员,和企业协商签订生活保障合同。
4.整体联动,推进区域(行业)协商。以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区域(行业),作为集中要约的主攻方向,在基础扎实、条件成熟的行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把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标准、工资支付办法等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区域(行业)集体协商的核心内容。提倡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在行业协商的基础上,努力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二次协商。
5.创新模式,提升协商质效。以非公有制企业作为集中要约的重点领域,按照“依托一个平台、建好二支队伍、把好四道关口”的协商工作模式,进一步注重职工参与、规范协商程序、严格履约落实,在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的基础上,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按照《攀枝花市工资集体协商质效评价标准(试行)》,努力实现攀枝花市2017年度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目标。
6.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攀枝花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工作规划(2014—2018年)》,继续推行“金字塔”型工作法,培育选树、总结推广一批工作规范、基础扎实、效果明显、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典型,促进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攻坚克难、不断发展。各乡(镇)至少要培育选树1--2家精品或先进企业(行业),于9月前将示范企业名单上报县总工会,并指导企业按照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精品企业质效评价标准(试行)开展工作(附件3)。县总工会将对选树的工资集体协商精品、先进企业(行业)和优秀基层工会进行综合考核、通报表扬。
按照市总工会要求,2017年3月7日—4月6日为工资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在4月6日前必须发出要约书。各乡(镇)工会要及时上报活动过程中采取的有效举措、取得的重大进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信息,且要将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于4月11日前书面上报县总工会。
(二)集中宣传月
1.抓住重点,增强依法协商意识。以增强法治意识为重点,积极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法制化;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积极宣传搞好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以落实《四川省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为重点,积极宣传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提升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整体水平;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为重点,积极宣传“协商共赢克时艰、转型升级促发展”的协商理念,凝聚共识,收获共赢。
2.拓宽渠道,增添推进协商氛围。各工会要大张旗鼓地、深入持续地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凝聚社会共识,既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宣传栏、公开栏等基层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又要注重借助微博、微信、手机报、QQ群等新兴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既引导企业对深化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又引导职工爱岗敬业,为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献计献策,为推进集体协商增添浓厚氛围。(市总工会将联合《攀枝花日报》连续一周刊登全市工资集体协商专题报道。)
3.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四进”活动。各乡(镇)工会联合会要组织开展好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进行业的“四进”活动,发放《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手册》等资料,重点向企业党政领导、企业主、职工宣传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知识和好处,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良好局面。
4.着力选树一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勇于创新、效果显著的精品企业,发挥借鉴、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培训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要加强对本辖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培训,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企业,每个企业培训工资协商指导员不少于3名,县总工会将分南北片区进行一次集体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工资协商指导员的能力和水平,指导企业规范协商程序、细化协商内容,着力解决“不敢谈、不会谈、谈不成”的问题,切实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各乡(镇)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工作要求于7月底前完成。
(四)加强分类指导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要指导辖区企业工会按照合法、公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职工人数25人以上,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与职工重点就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标准等开展协商;职工人数25人以上,但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重点就弹性工资、弹性工时、工资支付等问题开展协商;小企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确保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着力破解《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难题;教育工会要以民办幼儿园行业作为重点协商,卫生工会以医疗卫生行业作为重点协商。职工在25人以上正常生产的企业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合同。
三、时间要求
在2017年9月30日全面完成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作。
四、加强检查考核
继续坚持和完善每月情况通报、季度统计报告、半年检查、年终考核评比的制度。建立翔实、动态的工资集体协商台帐和数据库。县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商单位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督查的重点主要是协商程序是否规范、协商结果是否有实质性内容、企业是否全面履行协议条款、履约情况是否向职代会报告、是否在工作中走过场等,确保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落到实处。要依照《办法》的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加大协调解决和处罚的力度。
附件:1.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工资集体协商“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3.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精品企业质效评价标准(试行)
盐边县总工会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边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盐边县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项目 |
发出要约 企业数 |
回应要约 企业数 |
续签合同数 |
新签合同数 |
||
企业数 |
覆盖职工人数 |
企业数 |
覆盖职工人数 |
|||
发出单独要约 |
|
|
|
|
|
|
发出区域 (行业)性要约 |
|
|
|
|
|
|
总计 |
|
|
|
|
|
|
- 9 -
附件2
工资集体协商“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宣传方式 |
举办讲座、培训(人/次) |
报纸刊登 (期/次) |
杂志刊登 (期/次) |
网站、微薄、 QQ群(条/次) |
发放工作 手册(本) |
其它宣传形式
|
|
|
|
|
|
|
- 11 -
附件3
|
|
|
|
|
|
|||||||
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精品企业质效评价标准(试行) |
||||||||||||
|
|
|
|
|
|
|
||||||
项 目 内 容 |
分 值 |
|||||||||||
工工作 |
①工会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 |
3 |
||||||||||
②工会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宣传引导 |
2 |
|||||||||||
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开展,工作专项集体合同有效期无缝衔接 |
1 |
|||||||||||
协协商 |
①工会通过多种方式征集职工工资利益诉求 |
2 |
||||||||||
②工会收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物价指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以及主要岗位、工种在岗职工工资水平等数据 |
2 |
|||||||||||
③应工会要求,企业行政及时提供工资集体协商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
2 |
|||||||||||
④工会组织职工方协商代表培训 |
2 |
|||||||||||
⑤工会综合分析工资集体协商相关参考数据,制订职工方协商工作预案 |
2 |
|||||||||||
⑥工会就准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上级工会或相关部门寻求支持 |
1 |
|||||||||||
协
协商 |
①双方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合法、人数对等,如聘请本企业(行业、区域)以外的有关专业人员担任协商顾问或协商代表,依法履行程序 |
3 |
||||||||||
②职工方协商代表构成合理,有一线职工、女职工代表 |
2 |
|||||||||||
③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 |
2 |
|||||||||||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行政方首席协商代表,或由其书面委托授权其他负责人担任;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方代表,由区域或行业内企业民主推荐产生,企业方首席代表从企业方代表中民主推举产生。 |
2 |
|||||||||||
⑤企业为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依法落实保障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或措施 |
1 |
|||||||||||
⑥工会建立职工方协商代表述职、质询、评议、替换、撤换等制度 |
2 |
|||||||||||
协
协协商 协 |
①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应约采用书面形式,且时间、内容、格式等符合相关规定 |
2 |
||||||||||
②协商主要通过召开协商会议的方式进行,结合会前磋商等多种形式充分沟通 |
3 |
|||||||||||
③工资集体专项合同草案依法提交职代会讨论,且经无记名票决,通过率较高 |
2(>50%) |
3(>65%) |
4(>80%) |
|||||||||
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
1 |
|||||||||||
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
2 |
|||||||||||
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职工公布生效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采用其他形式公布的,应当留存佐证资料 |
2 |
|||||||||||
⑦协商过程、进程等通过恰当方式向职工通报 |
2 |
|||||||||||
⑧协商会议原始记录详尽、准确,且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 |
2 |
|||||||||||
⑨协商过程中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主动争取上级工会和相关部门指导、协调,以合法方式解决分歧 |
2 |
|||||||||||
协
协协商 协 |
①企业建立健全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分配制度,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相符 |
2 |
||||||||||
②协商确定了职工工资利益保障性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低于于本地区、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
2(与最低标准持平) |
4(高于最低标准) |
||||||||||
③协商确定了工资水平调整比例,符合企业经营实际和本地区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 |
3 |
|||||||||||
④协商确定了各种补贴、津贴标准和奖励办法等,引导和激励职工“高技能、高业绩、高薪酬” |
1 |
|||||||||||
⑤协商确定了企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等标准,且合法、合理 |
3 |
|||||||||||
⑥协商确定了职工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同步提高的办法和标准 |
2 |
|||||||||||
⑦按照岗位、工种分别协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或调整比例 |
2 |
|||||||||||
⑧协商确定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办法或标准 |
1 |
|||||||||||
⑨执行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比例较少 |
2(<20%) |
3(<15%) |
4(<10%) |
|||||||||
⑩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体现本企业特色和管理水平(合同的个性化、严谨性) |
1 |
|||||||||||
合
合合同 |
①成立由工会等牵头的集体合同履约监督组织,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企业沟通 |
|
2(每年一次) |
4(每年多次) |
||||||||
②企业每年向职代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
2 |
|||||||||||
③企业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或报告中征集的问题、职工意见和建议有改进办法、措施,及时回复。 |
2 |
|||||||||||
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率100%,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故确实难以履行的,企业与职工方通过启动协商程序合法予以调整,履行调整后约定 |
|
2(协商调整后履行) |
4(100%履约) |
|||||||||
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职工工资水平与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差距较小 |
2(<20%) |
3(<15%) |
4(<5%) |
|||||||||
满满意度 |
①职工群众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普遍知晓 |
2(>60%) |
3(>80%) |
4(>90%) |
||||||||
②职代会中职工代表对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满意度较高 |
2(>50%) |
3(>70%) |
4(>80%) |
|||||||||
③职代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综合满意度较高 |
2(>50%) |
3(>75%) |
4(>90%) |
|||||||||
注:评价标准共42项,分值满分100分. |
盐边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