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总工会2020年度“寒窗助学” 活动正式开始
发布时间:2020-08-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总工会2020年度“寒窗助学”
活动正式开始
2020年高考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体现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对困难群众的关爱,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民生工程,帮助我县城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县总工会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寒窗助学”行动,对今年全县省级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及考入大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精准扶贫户子女进行专项助学救助。
一、救助项目及对象
(一)省级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救助
1.大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1.我县省级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今年被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往年录取的在读大学生。
救助标准:统一按5000元/生进行救助。
2.中职、高职院校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1.我县省级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今年被各类中职、高职院校录取的新生或往年录取的在读学生。
救助标准:先接受助学申报,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救助。
3.高中学生救助
救助对象(需同时满足):1.我县省级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2.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在普通高中(含外地)就读。
救助标准:先接受助学申报,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救助。
(二)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
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按照5600元/生的标准进行助学帮扶。
(三)“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爱心助学金”救助
救助对象:户籍在攀枝花市,当年通过全国高考统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在计划招生范围内录取的城乡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2.精准扶贫户家庭子女;3.因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我县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救助标准: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及录取院校批次给予3000—5000元资助。
(四)“爱心餐卡”救助
救助对象: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时在我市三中、七中就读的全市建档城镇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由市总工会直接救助。
救助标准:按照在校学习期间260元/月的标准给予救助(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二、需提供的救助申报材料
大学生:申报表、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凭学费发票或微信缴费截图)、户口簿、身份证,低保家庭需提供有效低保证,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需村委会、乡镇工会、县总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
中职、高职院校学生:申报表、2020年秋季学期学费发票、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需各级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
高中生:申报表、2020年秋季学期学费发票、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情况证明(含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状况,需各级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资流水、单位劳资部门证明等)。
三、其他事项
1.按照统一要求,今年考入大学的贫困学生救助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申请救助(资助)的学生只能选择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救助、“商行助学金” 中的一项进行申报,也不得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救助重复。
2.今年所有助学申报上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管理系统”申报,相关表格也在系统中填报,同时需提供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