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流程及指南
发布时间:2015-12-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流程及指南
办证流程
1、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准备相关办证资料;
2、到县残联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3、残疾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
4、到县残联进行初审、登记。报市残联审核、办证。
5、县残联发证。
办证指南
1、办证资料及要求
(1)残疾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残疾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五张;
(3)所属村(居)委会开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村、居委会盖章);
注:若申请人身份证与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或身份证号为15位还须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在县残联指导下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3、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一式二份,到指定残疾鉴定医院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鉴定(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在盐边县人民医院鉴定;智力、精神残疾到攀枝花市第三人民医院鉴定)。
4、将残疾评定表交回县残联,并获取大致领证时间。
5、按通知的领证时间到县残联领取《残疾人证》。
第二代残疾人证污损、遗失的换领与补办
残疾人证污损,可以将污损残疾人证交回户口所在地县残联作废将免费换领;残疾人证丢失,需登报作废后到县残联免费补办。
咨询电话:县残联办证室 865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