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攀枝花市盐边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0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攀枝花市盐边县乡村地区“通则式”
规划管理规定》的公示
盐边自规〔2025〕25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自然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示相关规定,我局依法对《攀枝花市盐边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进行公示。
一、公示地点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示栏)
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
二、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9月19日(30天)
三、意见反馈渠道
若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通过面谈、电话、网站、邮寄或送达方式反馈至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反馈有关公示意见的采纳和处理情况。
联系地址: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12室
联系人:苏峰,联系电话:3968834,邮编:617100
特此公示。
附件:攀枝花市盐边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版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0日
攀枝花市盐边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 -公示版(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