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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19-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资金的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0-09-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252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下拨2019-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资金的通知(二)

 

永兴镇、惠民镇、新九镇、国胜乡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盐边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盐边府办发〔2018〕59号)要求,盐边县居家和社区养老试点“农村村落康邻乐寿亭(长廊)建设”项目,通过前期对全县12个乡(镇)选址和广泛征求乡镇、村居、群众意见,初步确定15个建设点位,分批次建设。其中第一批建设点位8个,分别为盐边县永兴镇苍蒲村罗坝组、盐边县永兴镇苍蒲村油房组、盐边县永兴镇强胜村窝凼组、盐边县惠民镇民主村德明社、盐边县新九镇九场村新民组、盐边县新九镇踏砟村炉房组、盐边县国胜乡大毕村凤凰组、盐边县国胜乡大石房村庙堡组。

为统一全县康邻乐寿亭(长廊)建设风格风貌一致、文化内涵一致、材质规格一致,县民政局已请自贡市弘光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初设出6米(两格)图纸,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负责指导乡镇按设计要求进行建设。

康邻乐寿亭(长廊)建设项目采取补贴形式,由各乡镇组织分批建设。扩大需求和资金不足部分,由各村居按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盐边县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办公及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盐边府办发〔2019〕7号)处理。

根据市财政局《下达2019-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的通知》(攀财资综〔2020〕4号),该项补贴资金在市财政局下达的2019-2020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中支付。

经2020年8月21日县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同意下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康邻乐寿亭)国胜乡补助资金10万元、永兴镇补助资金15万元、惠民镇补助资金5万元、新九镇补助资金10万元,合计下拨补助资金40万元。

各项目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管理组织实施建设,补贴资金严禁挤占、挪作他用。该项目需在2020年11月底前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完工验收工作,及时投入使用。

特此通知。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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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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