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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8月孤儿生活 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231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2020年8月孤儿生活

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川民发(2015)198号)、(川财社〔2011〕49号)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攀民政〔2013〕91号)、(攀民政〔2016〕26号)、(攀民政〔2019〕8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全县孤儿的基本生活,经省、市民政部门批准,2020年8月我县纳入孤儿管理的共计39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1人,散居38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散居孤儿月补助900元,集中供养孤儿月补助1400元。2020年8月孤儿生活补助资金共计3.5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补助资金0.14万元)。散居孤儿资金由县民政局在2020年8月直接发放到孤儿账户上。集中供养孤儿资金由县民政局下拨给温泉乡政府,请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保障好孤儿的基本生活。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8月孤儿生活补助资金发放分配表

2.盐边县2020年8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花名册

3.盐边县2020年8月集中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花名册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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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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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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