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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标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及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6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民政〔2020〕91号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标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及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标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及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20年5月22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县民政局。

盐边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

盐边县民政局

关于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标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及专项治理工作

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盐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盐边县对标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脱贫攻坚及专项治理工作调研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盐边脱贫领办〔2020〕14号)有关要求,现对照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

(一)全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工作。

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低水平脱贫边缘户家庭、大排查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家庭,特别是因产业发展后劲不足或因户口问题享受县域内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困难的凉山自迁296户贫困户按程序整户纳入兜底保障。

(二)用好用活“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成果。

结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发现问题工作部署等相关要求,抓好民政牵头的无劳动能力的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68户、高龄补贴发放不到位9户及省民政厅反馈收入不达标的15户问题整改。

1.按照《盐边县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和《盐边县民政局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盐边民政〔2020〕58号)及3月13日县民政局组织召开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题工作会要求,再次开展全面摸排和自查自纠。

2.对家庭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产业扶持基础薄弱、就业帮扶效果不明显的,按规定程序整户审批进入农村低保。

3.统筹落实好“单人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水平脱贫边缘户、大排查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或精神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和生活困难的成年人,户籍和个人收入、财产符合低保有关要求的,及时入户宣传低保政策,参照单人户审批进入农村低保范围。

4.落实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扣减。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因学、因病、因灾、因残等原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适当扣减。

5.及时入户,做好兜底保障政策宣讲。

6.运用好“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问题整改落实,对标对表,符合政策的一并纳入社会保障重点工作范围。

7.针对凉山自迁户在县落户工作专班完成落户工作后,对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确保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涉及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5月下旬

二、工作要求

民政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防线,现在到了关键时刻,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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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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