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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盐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来源:盐边县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已发生生产安全统计事故2起,死亡3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加之疫情防控和安全风险集聚叠加,导致重点行业领域当前安全风险处于高位,“五一”临近,汛期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任务更加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五一”、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五一”、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工作实际,提前谋划,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到人,强化监测预警,加强风险分析,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攻坚战。各乡(镇)、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排好节日期间和汛期的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早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强化“ 五一” 期间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要加强对各类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监管力度,提前对游客运载工具和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管控,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要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对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扎实抓好汛期安全防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建立健全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强矿山、尾矿库、排土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江河湖塘堰水域、地质灾害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点防汛单位、部位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落实预防避让措施,全力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坚决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回头查、回头看”,认真落实煤矿汛期安全防范措施,以矿井周边及开采范围的采空区水患调查、相邻矿井开采区域联测为重点,划定矿井“警戒线、探水线、禁采线”,严格落实探放水“两把锁”管理制度,加强煤矿排水系统检修管理,坚持执行异常天气预警撤人机制。

  非煤矿山:加强对地下矿山巡查检查,强化露天矿山边坡监测,及时清理截洪沟、排水沟淤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雷雨天气严禁放炮作业规定。要加强尾矿库、排土场安全监管,加大坝体巡查力度,按规定监测浸润线,严格控制尾矿库库区水位,保证干滩长度,严防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要以防范沿江沿河及临山临崖等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雷电威胁等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和对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相关设施完好有效。

  道路交通运输: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对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要采取限速限行或暂时封闭通行等措施。

  水上运输:要加强通航水域的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加强大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和水情的预警预报,完善船舶、码头的视频监控、通讯设备、“救生衣”、防雷电、防暴风雨等设施和措施,加强对餐饮船舶、采砂船、漂流船、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严禁渔船、自用船等非法载客。

  建筑施工:要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施工工地进行认真排查,特别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以及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选址进行全面检查。

  地灾防治方面:要深入人口聚集地、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在建工程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排查,落实和完善防灾措施。

  水利电力、特种设备、农机渔业、工贸、旅游、消防等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加强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强化保障,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共享气象、汛情、灾情信息,强化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广泛进行风险防范提示、警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重点针对洪涝、地灾及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伤员救治、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进一步规范各类事故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要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和汛期值班值守,坚持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消防、森林防火、水上等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