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拥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28”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来源:盐边县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拥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28”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地落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按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川安委〔2021〕11号)规定,盐边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攀枝花市拥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28”一般车辆伤害事故(以下简称“6.28”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组织。县安办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总工会、园区管委会、新九镇政府组成了评估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参加了评估工作。评估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明确评估内容范围和工作重点。
(二)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8月21日评估组到攀枝花市拥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拥华建材”)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地查阅、核实了有关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压实安全责任、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台账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谈话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并通过盐边县安办了解相关部门工作开展,完成评估。
(三)评估结论。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事故相关情况,举一反三,压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盐边县综合、行业、属地等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市、县两级安排部署,压实监管责任,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执法检查;拥华建材按照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盐边县拥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拥华物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完善程度不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辨识、分级管控执行有差距,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制度待提升。总体看,《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行政处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较一般。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情况
盐边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9日、12月18日向拥华物流及其法人、拥华建材副总、安全员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罚款企业申请分期缴纳,第一期于2024年12月10日前缴纳10万元,第二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25万元。如到期仍未缴纳,将按照流程发出催缴通知书,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等,若仍就未缴纳,将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盐边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规定,将事故责任单位拥华建材纳入“不放心企业名单”,加强日常检查。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1.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情况。拥华物流驾驶员夏延川,涉嫌刑事责任,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
2.行政处罚情况。盐边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2月18日分别向上述3人下达了罚款11020元、罚款18000元、罚款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3人均已申请延期缴纳罚款,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前缴纳罚款11020元、罚款18000元、罚款3000元。如到期仍未缴纳,将按照流程发出催缴通知书,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等,若仍就未缴纳,将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标自查,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拥华建材已重新修订规章制度,重新依据岗位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动火、吊装、高处作业、有限空间、相关方管理等制度,重新编制安全管理清单并组织实施。拥华物流未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未担任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仅明确部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加强对岗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排查、辨识、分级管控,确保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到位,及时发现、整治作业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拥华建材对全厂安全风险隐患重新排查辨识,在原有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风险重新进行分类辨识并制订管控措施;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各项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带头,全面对厂区进行检查,至今已开展专项检查2次,发现隐患13条,整改13条,同时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风险隐患11处,已整改完成11处。拥华物流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未更新,隐患排查只有日常检查。三是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并纠正“三违”行为,完善现场管理制度,并加强现场车辆、人员安全方面的管控。拥华建材、拥华物流制订十条具体措施,加强现场人员车辆管控,包括:1.重新划定保安工作岗位。2.规定搅拌站进出站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进站车辆礼让出站车辆,出站车辆驾驶员将票交到保安室登记后方可出站。3.拌合楼前空坝严禁停放车辆,搅拌站区域严禁无关车辆进入。4.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搅拌站生产区域,岗位人员进出必须走员工通道。5.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措施。7.生产部调度室制订完善发车流程和方案,车辆按流程规范、有序进出。8.部门负责人每日巡查,采取旁站式管理,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9.搅拌站前公路禁止长时间停车,不参与生产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10.保安收票按要求做好防范措施,普工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整改,增加限速标识,加挂警示标志,提醒车辆减速观察,同时在搅拌站增设员工通道。四是引以为戒,召开警示教育会,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自保、互保”意识,牢固树立全员安全生产理念。拥华建材、拥华物流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全员警示教育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在日常例会等各项会议上反复强调吸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在2023年9月5日组织召开的盐边县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中作出检视发言,深刻反思。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强化员工安全意识,重新对岗位管理制度、安全职责、操作规程等的学习,严禁“三违”行为。
(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拥华建材“6.28”事故后,盐边县政府批复要求相关部门、乡(镇)和企业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一是2023年7月4日上午9点,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县安办通报了近期3起事故基本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判近期安全生产风险,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汲取事故举一反三,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压实压紧安全生产责任,2023年9月5日组织召开盐边县防汛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会,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压紧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二是调查完毕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县应急管理局积极督促拥华建材、拥华物流落实整改措施,并上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将拥华建材纳入安全生产“不放心企业名单”,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指导帮扶。盐边县应急管理局在事故发生后拥华建材下发责令停产指令,同时对事故进行通报,要求辖区工贸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求拥华建材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查找同类问题隐患,及时抓好整改;聘请专家对拥华建材开展指导服务,发现管理与厂区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执法检查,至今对拥华建材开展执法检查4次,查处隐患62项,行政处罚1次,罚款2.4万元;同时对辖区其余工贸企业开展日常检查、专家指导帮扶、专项检查等70余次,出具检查记录54份,查处一般隐患1143条,重大隐患7项,行政处罚7次,罚款16.98万元。盐边县经信科技局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监管,组织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暨事故教训会;督促拥华建材对隐患进行整改,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进行闭环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将拥华建材纳入“不放心企业名单”,加强日常指导帮扶及检查,事故发生至今,检查拥华建材10次,发现隐患42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成;举一反三对其他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发生至今,已对县域内工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并联合县应急管理局邀请专家开展检查,共排查企业340余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82条,已整改完成991,正在督促整改91条。
四、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有差距
一是安全生产清单制提档升级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未结合事故教训和企业实际并依据《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清单制模板(2.0版)》对安全生产清单重新梳理。二是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对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还不完善、不全面,未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三是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发现隐患能力不足,在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中发现隐患少,主要依靠监管部门检查,缺乏主动性。四是安全考核执行力度不足,奖励举报制度运行不到位,在隐患排查整治中,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较多,违章行为制止多,人员责任追究和奖惩不足。五是未建立完善搅拌站现场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人员等行动范围与行为标准。
(二)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未真正有效运行,事故教训吸取不足
一是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能有效运行,制度运行流于表面,风险辨识管控不全面,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二是风险分级管控中对风险辨识只划分为一般风险与低风险且管控措施过于笼统,未细化;三是风险辨识不全,未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对各岗位、生产区域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四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只是对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未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运行情况、教育培训、应急预案、重点设备维护保养等方面开展隐患排查。五是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只是在日常会议中对事故进行通报与警示,未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加强培训教育不足,存在以会代训情况。
(三)部门执法监管工作落实还有差距
一是执法部门震慑力不足,企业及个人罚款未缴纳,调查报告中对相关单位及个人处理未完成。二是监管队伍建设不到位,县经信科技、园区管委会、新九镇均反映监管队伍专业水平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但组织队伍开展专业培训少,专项知识学习不够。三是执法规范性还需提升,监管工作还存在重检查、轻执法、整改多、处罚少的问题。
五、工作建议
(一)压实责任,树牢安全生产观念
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培训教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和本行业工作统一协调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开展监督检查,抓好问题整改,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压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尽责,按规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必需的安全投入,完善修订规整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提档升级工作,参照《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事项管理清单制模板(2.0版)》,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并运行双重预防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
(二)落实举措,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各项措施,从上到下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各自的职责,建立并运行企业三级“安全员”制度,全员参与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列出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对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要求完成闭环整改,杜绝发现问题不解决,导致问题长期存在,问题成风险,风险变隐患。要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全方位、全过程开展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并对措施是否有效,持续开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项警示会,严格按照培训教育计划、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等对员工开展专业培训教育。
(三)从严监管,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
要加强对企业罚款追缴,督促企业及时缴纳,拒不缴纳的及时采取相应手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配齐执法人员和装备,不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强力推进“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处力度,各部门要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严格依法履职,综合运用“两书一函”、行刑衔接、集中曝光、警示约谈、联合惩戒等措施,动真碰硬,精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