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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机制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通知》(攀办函〔2020〕31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内容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服务公众窗口的作用,有效提升县政府网站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切实规范优化县政府网站相关栏目,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形成了全县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已于2018年底建成,形成了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站,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级各部门网站为子站的市政府网站群。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是县政府门户网站重要内容保障单位,要严格按照《盐边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见附件),切实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内容保障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务服务。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的分管领导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负责人,专岗专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保障信息发布

  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式主要为栏目共建方式,栏目共建由县政府办公室与责任单位共同进行栏目建设,责任单位负责栏目信息发布。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盐边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中相对应的内容保障方式开展相关工作。未开设相关栏目的要迅速开通并按要求更新内容,已开设的栏目要定期检查栏目更新情况、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及时,不出现空白栏目、错链、死链。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发布;主动公开文件应在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各动态、要闻类栏目信息必须在2周内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信息必须在6个月内更新。人事、规划计划类栏目信息必须在1年内更新。要定时查看“我为政府网站找错”“领导信箱”等互动交流类栏目,依法依规答复网民留言。对实时信息应做到当日更新,对机构职能调整、领导变更等信息应及时动态调整。

  三、严格审核,确保信息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坚持分级分类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特别是要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之前发布的信息复核,有错漏要立即整改,确保准确无误。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理。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造成违法违规信息上网等安全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上网内容审核把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报送、发布等程序。严格落实填录工作人员初审、股室领导审核、部门分管领导审发的“三审制度”,先审后发,强化终审责任,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是做好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59号)要求,对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谨慎掌握、准确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

  四、以评促建,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查和年度考核评估机制,按照全市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月度监测报告,督促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不定期通报县政府网站和全县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每年年底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目标考核。

  对因内容保障工作不重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网站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扣减当年目标绩效分值,并要求派遣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对未落实上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造成发布信息失实、涉密信息上网,被上级相关部门追责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对网站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目标绩效中予以激励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