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盐边要闻

盐边要闻

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兽药规范管理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6-08-10 来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7月13日上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兽药规范管理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部署我县兽药销售、使用及过期兽药和废弃兽药包装物处置规范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周荣攀主持,盐边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股负责人,各乡(镇)畜牧兽医、环保分管领导,养殖大户代表,兽药经营企业总公司负责人等50余人参会。

  会议伊始,传达学习了《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过期兽药管理的通知》(〔2026〕—16号)文件精神,强调各乡(镇)要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压实畜禽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兽药销售、采购、入库、领用、使用、休药、过期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要求,切实做到兽药销售、使用、处置“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建立兽药有效期管控和过期兽药及废弃兽药包装物处置管理监管体系,从而达到防范环境风险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双重目标。

  随后,县农业农村局、盐边生态环境局业务人员详细讲解了兽药使用、销售和过期兽药及废弃兽药包装物处置规范管理要求,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完善兽药使用、销售、过期兽药及废弃兽药包装物处置台账,要设置规范的兽药、过期兽药及废弃兽药包装物(危险废物)储存间,过期兽药及废弃兽药包装物(危险废物)要统一交由持有相应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合规处置,对涉及无证处置、台账数据造假不全、随意露天焚烧、非法倾倒、随意掩埋等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盐边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最后,安排部署兽药销售、使用及过期兽药和废弃兽药包装物处置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各乡(镇)会后立即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等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重点核查兽药采购渠道合规性、二维码追溯执行情况、购销使用台账记录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兽药储存保管条件、休药期执行规范、过期兽药与废弃包装物的排查封存及合规处置等内容。在排查中,乡(镇)要加强宣传指导,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发放告知书,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完善兽药使用、销售、过期兽药及废弃兽药包装物处置台账,设置规范的兽药、过期兽药及废弃兽药包装物(危险废物)储存间以及问题整改,实行限期整改、逐一销号管理,确保兽药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