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盐边县居民医保待遇政策速览
发布时间:2025-12-18 来源:盐边县医疗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一、缴费标准
我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110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年。大病保险资金直接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拨,参保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二、资助参保规定
(一)全市统一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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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条件 |
个人缴费标准 (元) |
资助标准(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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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 |
经民政部门认定 |
0 |
400 |
|
残疾人(1-4级) |
经残联部门认定 |
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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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
经民政部门认定 |
1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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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
1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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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
经民政部门认定 |
200 |
200 |
|
新生儿 |
1.2025年6月1日及以后在本市助产机构出生; 2.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本市户籍; 3.新生儿具有本市户籍。 |
0 |
400 |
(二)盐边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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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条件 |
兜底资助标准 (元) |
兑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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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 |
经盐边民政部门认定,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盐边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100 |
先缴后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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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经盐边农业农村部门认定,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盐边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100 |
先缴后补 |
|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
经盐边民政部门认定,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盐边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200 |
先缴后补 |
注:资助资金拨付至本人社会保障卡,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由受资助人出具书面的转款委托后拨付至家庭成员社会保障卡。
三、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按年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交保险费在医保待遇生效后不予退还。
四、待遇享受开始时间
从2025年起居民医保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断保时间越长,等待期越长,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就医费用均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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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固定待遇等待期 |
变动待遇等待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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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已参保缴费的续保人员,且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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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已参保缴费的续保人员,未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 |
3个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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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起断保人员再参保的 |
3个月 |
从2025年开始,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不封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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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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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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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2年,改参居民医保,且在3个月内接续的 |
无 |
无 |
特别提醒:
1.补缴标准按办理补缴时当年的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2.断保后产生的固定待遇等待期为3个月;断保后产生的变动等待期可通过补缴费用的方式,缩短变动等待期,每多缴1年居民医保费,可减少1个月变动等待期;
3.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者,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均为3个月,修复后的总待遇等待期不低于6个月。
五、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符合我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1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最高报销限额为300元/年。患者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报销结算。
六、市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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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类别 |
起付线(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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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0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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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
20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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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县级) |
400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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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未定级医疗机构 |
60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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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
800 |
70% |
七、门诊特殊疾病
根据《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认定依据》,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实行定类别、定病种、定报销比例、定限额、定审核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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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病种 |
最高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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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视同住院报销)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重症肌无力、血友病、重症精神障碍等29个病种 |
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
参照市内住院待遇比例报销 |
新申报的参保人取得补助资格后,次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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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特殊疾病(慢性病) |
高血压2级及以上、糖尿病伴并发症、甲状腺功能异常、冠心病等33个病种 |
800元/年 |
70% |
新申报的参保人取得补助资格后,次月1日生效,最高支付限额为年度支付限额除以12乘以当年可享受待遇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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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 |
高血压、糖尿病 |
高血压为200元/年、糖尿病为300元/年;同时患有两种疾病叠加为500 元/年 |
50% |
参保人取得补助资格后,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每个病种选一家)作为门诊备案定点治疗服务机构。 |
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我市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视同住院费用;单行支付、高值药品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单次或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报销比例不低于60%。
起付线:普通居民每年19906元,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每年9953元。
封顶线:基础保障30万元,激励加成最高6万元,断保降低额度最高6万元。
大病保险封顶线激励约束办法:多缴多报,健康有奖,持续参保,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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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约束方式 |
具体内容 |
奖励约束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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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
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报销额度就提高。 |
+4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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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零报销激励 |
当年看病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即医保账户零报销),次年报销额度即提高。 |
+4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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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约束 |
自2025年起,断保人员在参保的,每断保1年,报销额度就降低。 |
-4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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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两项激励可叠加! 温馨提示:为了一份不打折的健康保障,请务必按时连续缴纳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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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咨询电话
(一)医保部门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812-12393(12345转3号键)
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居民医保窗口:0812-8658086
(二)税务部门缴费服务咨询电话:0812-12366
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