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盐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28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盐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川规委会办〔2025〕2号)等相关规定,我县启动了盐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调整方案草案,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8日-11月26日(30天)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2226813033@qq.com
2.联系人:苏峰,联系电话:0812-3968834,邮编:617100
3.邮寄地址:攀枝花市盐边县东环北路108号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盐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字样)
特此告知。
附件:盐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说明及图纸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盐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草案公示说明及图纸
为进一步聚焦“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基地、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等发展定位,促进以钒钛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保障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合法土地权益,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盐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调整方案》工作,主要涉及调整内容如下:
一、县域规划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不涉及目标定位、总体格局、底线管控和规划管控指标等强制性内容的调整,主要针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分区范围调整以及部分乡镇级片区规划指引和重点项目安排标的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
1.2025年度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情况
本次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涉及调入地块3个,涉及“193号文”优化调整第4类情形(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情形)调入地块总面积3.1522公顷,其中调入现状建设用地0.771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3809公顷(其中耕地0.7374公顷);涉及调出地块7个,调出地块总面积3.1522公顷,其中调出现状建设用地0.771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3809公顷(其中耕地0.7389公顷)。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后,调入和调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相等,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均未改变,城镇开发边界内耕地面积减少0.0015公顷,符合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耕地保护要求。
2.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情况汇总
截至2025年底,盐边县共开展三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整,2024年度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调入61个地块,调入地块总面积25.0884公顷,调出地块共计2处,总面积25.0884公顷;2025年度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6月份之前)调入12个地块,调入地块总面积8.0996公顷,调出地块共计7处,总面积8.0996公顷;本次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涉及调入地块3个,调入地块总面积3.1522公顷,涉及调出地块7个,调出地块总面积3.1522公顷。
三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后,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共计调入36.3402公顷(单次调整规模满足2%的上限要求),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9.3362公顷(含耕地6.1337公顷),现状建设用地7.0040公顷;调出共计36.340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9.3362公顷(含耕地8.5208公顷),现状建设用地7.0040公顷。调整后,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内耕地规模减少2.3871公顷,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1438.7469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2.01、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等均未改变。
(二)规划分区调整
原总体规划划定农田保护区180.90平方千米、乡村发展区1154.20平方千米、生态保护区732.74平方千米、生态控制区1167.01平方千米、城镇发展区14.39平方千米、矿产能源发展区39.84平方千米。
2024年规划调整调入地块涉及城镇发展区0.0691公顷,乡村发展区25.0193公顷,调出地块涉及城镇发展区25.0884公顷;2025年6月份之前规划调整调入地块涉及乡村发展区6.3221公顷,矿产能源发展区1.7775公顷,调出地块涉及城镇发展区8.0996公顷;2025年本次规划调整调入地块涉及乡村发展区3.1522公顷,调出地块涉及城镇发展区3.1516公顷,矿产能源发展区0.0006公顷。
综上所述,优化调整后,城镇发展区面积减少0.0685公顷,乡村发展区面积增加1.8460公顷,矿产能源发展区减少1.7775公顷。
(三)其他内容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攀枝花市盐边县桐子林片区规划指引中人口规模为5.91万人(原规划5.9万人),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7.91平方千米(原规划7.70平方千米);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片区规划指引中人口规模为6.41万人(原规划6.6万人),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5.71平方千米(原规划5.94平方千米);攀枝花市盐边县渔门片区规划指引中镇开发边界规模为0.49平方千米(原规划0.48平方千米);重点项目安排表增加“盐边县温泉彝族乡那片村石料用灰岩开发利用项目”。
二、中心城区规划
本次规划调整方案不涉及对中心城区城市性质、空间结构的改变,不涉及城市“四线”和规划空间管控要求的调整,主要针对中心城区范围、用地布局情况等方面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原总体规划划定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12.33公顷,2024年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调入中心城区地块3个,面积共计1.7577公顷;2025年盐边县城镇开发边界调整调出中心城区地块1处,面积共计0.8556公顷;优化调整后,中心城区规模增加0.9021公顷,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313.23公顷。
(二)用地布局调整情况
2024年和2025年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调整后(本次2025年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不涉及中心城区范围调整),增加的用地类型为城镇住宅用地1.3661公顷,商业用地0.3917公顷;减少的用地类型为留白用地0.8071公顷,防护绿地0.0485公顷。用地布局调整后,盐边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土地使用效率有所提高,当地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结论
本次规划调整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川规委会办〔2025〕2号)等相关规定。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出地块示意图

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调入地块示意图

盐边县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调出地块示意图

盐边县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调入地块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