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30 来源:盐边县教体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共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县委第八轮专项巡察组对我县7所学校(教学点)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及“校园餐”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12月25日,十五届县委第八轮专项巡察组向被巡察7所学校(教学点)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抓紧抓实整改。2024年12月25日,专项巡察组向局党组和7所学校(教学点)反馈意见后,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被巡察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督促指导7所学校(教学点)制定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巡察意见反馈后,被巡察学校立即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与细化措施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通过巡察整改责任的层层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落实巡察整改直接责任情况
(一)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准备工作。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各学校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通过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会等会议,专门研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任务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将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节点,实施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局党组对学校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审核把关,明确局班子成员负责对联系学校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各学校一一对应深入整改,抓好具体人、具体事等点上问题整改,厘清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提出科学、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做到不漏项、不敷衍、不遮掩。各学校做好问题整改台账管理,对巡察整改实施类别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台账,细化内容,强化动态管理,明确责任、跟踪问效,形成交账、查账、销账的完整链条。各学校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在本单位内举一反三开展摸排自查,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及时发现有关的类似问题,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全面整改。
(三)完善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质效。针对巡察整改中发现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研究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学校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食堂管理、食材采购、验收等制度,从源头上清除问题产生的土壤,巩固巡察整改成效。在整改工作中既要纠正违纪违法问题,又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防止虚假整改、上推下卸、边改边犯,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本级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各学校及时完善整理印证资料;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督导检查,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持续用力、压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5年1月17日,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对七所学校(教学点)巡察整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了审定,并要求各学校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落实。3月18日,局党组对7所学校(教学点)的整改报告进行审定,对问题整改逐一核实,确保各学校对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审定,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共68个,被巡察学校(教学点)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68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思想认识,凝聚思想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十五届盐边县委第八轮专项巡察为契机,严格遵循中央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的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知,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多元化形式,将各方力量紧密凝聚,形成推动全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劲合力,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
(二)建立健全机制,构建稳固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要注重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查找漏洞和不足。各学校坚持把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及“校园餐”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食堂食材采购、出入库、陪餐、留样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坚持整改工作,压实责任监督。坚定不移地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继续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到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加大对“校园餐”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严格落实食材配送、验收、加工制作等流程,切实消除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及时公布食材采购、菜谱、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县每个学校食堂设立举报二维码,家长和学生通过扫二维码可以及时举报食堂问题,县教育和体育局实时查看举报后台信息责令学校查实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四)深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化。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破旧立新,既重视“当下改”,更要注重“长久立”的举措。通过制度建设,将巡察整改成果固化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53865;邮政地址:盐边县西城街114号;电子邮箱:ybxjyhtyj@163.com。
附件: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及“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
中共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及“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
序号 |
被巡察单 位 |
问题类型 |
主要 问题 |
具体问题 |
整改落实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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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共和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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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权力运行方面 |
1.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 |
2019年至2023年的食材费用支付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
1.新制《中共盐边县共和乡中心学校支部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2.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通过教师大会和校务公示栏公示了每学期的食材费用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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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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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招标采购问题 |
2019年至2022年春季学期食堂物资采购无询价人员信息,未经会议研究直接确定供应商;2022年9月3日、2023年2月11日大宗食材比选项目,评委在资质审查过程中将2名具有有效资质的投标人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
1.健全完善了校务会、支委会议事规则,将食材采购、供应商确定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畴并抓好落实; 2.建立健全询价机制并抓好落实; 3.对时任校长进行提醒谈话,时任工作人员付某某作出检讨。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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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合同签订不严谨 |
2022年9月6日与徐某某签订的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协议书中物品种类为米线,但协议书中供应食品质量保证为猪肉类;2022年9月签订的食品采购协议书未议定协议期限;食堂从业人员罗某某合同聘用期限为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4月11日,但签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 |
1.对食堂管理人员沙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新制《盐边县共和乡中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3.与食堂从业人员罗某某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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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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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聚焦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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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材采购与进货存在形式验收 |
2023年春季学期猪肉验收仅食堂从业人员肖某某1人负责,2023年10月营养餐食材未验收;2.2023年验收记录无校领导验收签字,食堂物资采购申请表无领导审核签字;2023年2月至5月猪肉采购台账多处涂改,进出库数量不符;2023年2月26日采购面粉一批,出库日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3日,逻辑不符;2023年2月26日采购鸡蛋2件,出库1件,无库存登记;2022年3月26日采购猪肉无供货商票据;2023年8月30日采购食盐、豆瓣等食材无检验报告。 |
1.新制《盐边县共和乡中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实行多人验收; 2.组织涉及验收和物资申请流程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如实登记; 4.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
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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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共和乡中心学校 |
5.膳食经费监管缺位 |
2020年秋田坝、林海教学点营养餐费用5772元转付付某某,2021年至2022年林海教学点营养餐费用7955元转付沙某某,2021年至2023年田坝教学点营养餐费用12322.3元转付刘某某;2022年秋季学期、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自缴伙食费未退费。 |
1.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 2.对转入付某某、沙某某、刘某某等个人账户的资金进行了核实,对三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财务人员王某某作出书面检讨。 3.成立学生伙食费退费工作小组,2024年12月30日核实出了2022年秋季学期6080元的退费(巡察前已退)和2023年秋季学期应退金额1847.5元并完成退费。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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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食堂经营不透明 |
2019年至2023年秋季学期食堂经营部分资料缺失,只有财务上简单的报账凭证,无学生退费相关资料和食堂专户收支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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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时任工作人员付某某给予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 2.组织专人对2019年至2023年秋季学期的食堂经营资料进行全面清查归档; 3.新制《盐边县共和乡中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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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
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学校财务人员未对食堂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未设置会计账簿;2021年购买部分蔬菜未附购货清单;2023年6月租车费无运输大宗食材清单;2020年9月至2024年7月无拨入营养餐专项资金资料。 |
1.2025年2月20日,聘请了一名专业会计进行会计核算; 2.建立了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清单采购食材; 3.整理收集了2020年以来的营养餐拨入资金文件等凭证;4.派遣财务人员王某某参加各级各类的业务培训。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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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共和乡中心学校 |
8.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
2020年10月从食堂经费中列支食品安全险费1700元,2020年11月从食堂经费中列支食堂炉灶修理费3500元。 |
2月27日已将食堂炉灶修理费和食品安全险费共计5200元追回,如数存入食堂专户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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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
9.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不严 |
从业人员一日三检记录中,均无检查人签字;2023年对从业人员仅开展培训未开展考核;.2024年春季学期3名从业人员考核试卷字迹一致;.2023年秋季学期对食品留样盒消毒情况未做记录;2023年秋季学期、2024年春季学期留样记录早中晚留样重量一致,不符合实际;生鲜食材未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1.完善一日三检记录,学校食堂管理员每天加强监督检查; 2.建立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培训考核; 3.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督促食材供应商对生鲜食材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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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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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聚焦责任落实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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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
2022年春季学期陪餐 19人、2022 年秋季学期陪餐18人、2023年春季学期陪餐23人均陪餐未付费;2023年秋季学期陪餐记录本遗失;2024年4月至6月无校领导陪餐记录;膳食委员会职能职责不清,作用发挥不够,家委会成员到食堂监督次数不多。 |
1.追缴了2022年春季学期陪餐费665元,2022年秋季学期陪餐费630元,2023年春季学期陪餐费805元,已如数存入食堂专户; 2.已找回2023年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的陪餐记录;3.2025年春季学期起,严格执行陪餐制度,陪餐执行同质同餐同价,通过扫码缴入食堂专户; 4.重新明确了膳食委员会职责,邀请膳食委员会成员每月到校参与食材验收或陪餐不少于1次。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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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
2019年以来学校支委会、校务会未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攀枝花市教体局于2024年5月23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的通知》至巡察时未传达学习;2024年3月4日,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4个问题,而学校在相近时间内开展日常管控工作中均未排查出任何问题。2024年4月3日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双随机检查发现5个问题,而学校在相近时间内开展日管控工作中均未排查出 任何问题。 |
1.2025年2月15日已组织对《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的通知》专题培训; 2.对食堂安全管理人员沙某某提出了批评教育,加强日管控,周排查和月调度管理制度; |
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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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惠民镇中心学校
惠民镇中心学校
惠民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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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权力运行方面 |
1.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 |
2023年秋季学期以前大宗食材采购、定点蔬菜采购均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决策;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文件无落款、无成文时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突发信息上报流程不符合规定;向巡察组提供的两份陪餐制度,内容及要求均不一致。 |
1.重新修订印发《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盐边县惠民镇中心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重新制定印发《食品安全校长负责责任制度》; 3.新制定印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4.修订《食堂陪餐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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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聚焦经营管理方面 |
2.食材比选流于形式 |
2023年2月1日组织大宗食材、 蔬菜等多个采购项目比选公告要求供应商具备“从事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及政府质检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所采购的商品与比选人资质要求无关。 |
1.对学校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组织总务室重新核对采购项目原始资料,建立问题台账;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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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食材采购与进货存在形式验收 |
2022年春季学期食材进出库仅1人验收 |
1.对学校负责营养餐事宜的相关验收人员进行谈话教育; 2.严格按照《惠民镇中心学校食材采购验收制度》执行验收;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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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食材进出库数量不一致 |
2021年8月30日采购食用盐1袋60元(规格25 kg)、菜籽油5件1225元(规格20 kg,单价245元/件)、豆瓣7桶490元(规格7kg,70元/桶), 共计1775元,但该批次食材报销金额为2245元。 |
1.2025年1月6日已将多报销的470元追回存入食堂专户; 2.2025年1月16日新制定《盐边县惠民镇中心学校食材采购报销制度》, 3.2025年2月16日和2月24日对验收人员、库管人员、财务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了2次业务规范培训;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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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
2020年会计核算时间是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未按年度进行会计核算;2020年10月、12月,2021年3月共收到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590132.15元,未附资金文件;2021年6月学生自缴伙食费295690元,未附学生缴费明细表;2022年12月教师陪餐费4104元,无陪餐教师缴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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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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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
6.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不严。 |
2024年秋季学期以前无更衣间消毒记录;2024年秋季学期清洗消毒记录混乱; 2020年11月 至2022年12月餐厨废弃物每天均为2kg,不符合逻辑;2019年1月 至2024年2月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台账的进货日期、使用日期和保质期填写混乱;生鲜食材未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1.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教育,自2025 年春季学期起,安排专人每日严格按照消毒流程操作,每次清洗消毒后即刻清晰准确记录日期、批次、操作人等关键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每日餐厨废弃物收集、称重与记录。 2.2025年2月24日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与台账记录要求; 3.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督促食材供应商对生鲜食材全程冷链运输;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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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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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责任落实方面 |
7.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
2019年春季至2022年春季、 2024年春季共计8个学期陪餐费17011.5元未及时缴纳;2023年5月陪餐实缴费672.5元,应缴费2205元,少缴费1532.5元。2024年秋季学期校领导未陪早、晚餐;2024年9月2日至6日,5名校领导只陪不吃;膳食委员会未按要求参与食堂管理,家长成员未参与陪餐;2019年以来食堂膳食经费使用情况未做到按月公示。 |
1.已经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23日补缴完17011.5元,并存入学校食堂专户,2025年1月6日补缴完1532.5元存入学校食堂专户。 2.完善陪餐缴费制度,核对陪餐人次与费用,做好缴费记录,杜绝欠费、少缴费现象再次发生,制定领导陪餐排班表; 3.邀请膳食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陪餐活动,提前公布陪餐计划,陪餐结束交流意见; 4.校内公示上月收支明细,包括食材采购、设备维护、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保障经费使用公开透明、合理合规;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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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8.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
2019年以来校务会、 支委会未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5月23日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的通知》至巡察时未开展学习; 2021年印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未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2023年2月至巡察时无月调度工作记录,2023 年3月至9月无日管控周排查工作记录;2024年6月12日县级包保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个,相近日期日管控周排查无问题记录;2019年2月至2021年9月每餐饭菜留样数量均为125克,2021年9月至11月每餐饭菜留样数量均为250克,不符合逻辑。 2024年11月13日检查发现:风幕机未启用;更衣间消毒设施未正常使用;菜刀未执行色标管理;未配备冷藏保鲜设施;学生就餐区2扇纱窗破损、座椅损坏6个。 |
1.于2025年1月14日支部会,2025年2月14日校务会,2025年2月15日教师会学习《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核心法规及本地通知要求等文件。 2.重新印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3.按日、周、月详实登记排查记录,确保记录链完整、可追溯; 4.2025年3月6日对留样人员进行培训,根据实际留样重量据实登记; 5.按时启用风幕机,食堂管理人员每周检查食堂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总务室进行维修维护,厨房刀具已经按蓝、红色标准管理菜刀,2024年12月23日已经增加冷藏保鲜设施,并对纱窗、座椅进行维修。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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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
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
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
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 |
聚焦权力运行方面 |
1.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 |
2015年至2023年无领导班子分工文件,班子成员职责不清;2019年至巡察时,支委会、校务会对食堂相关工作采取标题式研究,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仅开展1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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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2月开始学校以文件形式制定了领导班子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上且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按学期制定,同时完善了因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更新的机制。2.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完善了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体系。3.已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4.2025年2月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两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并建立学习记录档案。5.严格落实食堂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培训。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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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2.“三重一 大”执行不 到位。 |
2022年以前未制定支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针对巡察反馈的“2020年2月17日,研究2020年春季学期营养餐成本核算事宜的支委会记录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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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当时的支委委员4人进行了谈话教育,理清支委委员的职责和义务。2.搞清支委会、校务会、校长办公会的权责边界,结合实际,以文件的形式出台简单易操作的议事规则。3.修改完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校务会,党支部会议审议,加强职工对议事规则学习并抓好落实。4.营养餐成本核算现已按月进行,邀请膳食委员会的学生家长加入成本核算,每学期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名,并做好详实的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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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3.“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力。 |
“2015年至巡察时未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制度;2019年、2021年、2022年8月签订的落实校长食品安全职责的文本中出现2022年 11月生效的法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中使用的‘食品安全总监’ ‘食品安全员’称谓。 |
1.建立以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明确校长在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安全责任,认真签订《校长食品安全职责》,落实好校长责任,校长要定期检查执行情况,每月调度食堂相关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归档储存相关印证资料。2.对补资料的总务主任进行谈话教育。3.由支部副书记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制度文件、合同协议、安全责任书等进行梳理,确保学校签订的所有制度文件、协议准确无误。4.校长及相关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了解最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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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聚焦经营管理方面 |
4.项目食材比选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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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采购项目比选评审报告从网上直接下载,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27日,但温泉中心学校 2022年度大宗食材采购(猪肉)公开比选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大宗食材采购(米、面、油等)公开比选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 |
1.2023年1月27日自查校园餐完善资料时对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比选资料无目录并在网上下载目录模板修改后附上的问题,对补目录资料的总务主任在全校教师大会上通报批评,以己为鉴,资料要一次性规范。2.食堂大宗物品的采购现已全县统一招标采购。3.学校办公用品、维修改造等的采购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集体决定。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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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5.食材采购与进货存在形式验收。 |
2019年9月25日学校库房商品管理登记表未注明商品名称和库房负责人;2019年8月26日、30日、31日采购物资仅1人验收。 |
1.完善和规范《盐边县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食堂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出入库必须是2人以上签字,且一个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职的教师。2.学校库房商品管理登记表每一项内容都要认真详实地填写。3.食堂物资包括学校所有的采购物资都要进行双验收双出库,记录签字要规范。4.要求所有物资进出库均需填写完整的库存登记表。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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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6.合同签订不严谨。 |
2022年8月28日签订供应猪肉协议书未详细载明肉类等级及价格;2024年4名食堂从业人员均签订食堂管理员合同。 |
1.加强合同签订的规范性,所有合同必须详细列明供应的具体标准、价格、等级、交付时间等条款。2.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合同签订前必须经过校长办公会一条一条地逐一研究讨论并交法律顾问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规性。3.与同时的猪肉供应商补齐合同签订要素。4.2024年4名食堂从业人员均签订食堂管理员合同,未签食堂从业人员合同,已同当时的食堂从业人员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明确工作职责、待遇、工作时长等内容。四是食堂劳务现已由全县统一招标。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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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7.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
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015年至2019年12月未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未设置会计账簿。二是原始凭证附件不齐。2020年12月1#、2#、5#、2021年1月3#、4#、10#、11#、12月 5#、2022年12月7#、8#、10#凭证收到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 767734.7元,未附资金文件;2020年12月2#、2021年1月4#凭证学生伙食费582251元,未附缴费明细表。三是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秋季学期支付彭某某猪肉款,但附件发票销售方为刘某某。四是伙食费未应退尽退。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缺吃393人次,退费286人次,少退107人次 |
1.对当时食堂专户会计进行谈话教育并调整岗位。2.逐项收集缺失的资金文件和学生缴费明细,完善原始凭证资料。3.如实清退107人的缺吃费用。4.建立膳食经费专门管理小组,对所有膳食经费进行精确预算与审批,确保经费用途的透明性。核实清楚了猪肉款支付单位与发票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按财务管理规定处理并全面排查清理类似情况。5.完善《盐边县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6.定期进行膳食经费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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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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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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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落实“营 养改善划”政策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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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不严。2023年8月26日至2024年5月19日每日废弃物均为整数,重量一致,不符合逻辑;酵母存放柜未上锁,无专用称量器具;2022年、2023年、2024年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流于形式,各年度培训照片、培训内容、培训总结雷同。如,2022年3月至5月、9月雷同,2023年9月与10月雷同、11月与12月雷同,2024年3月与4月雷同、5月与6月雷同,2024年9月、10月、11月雷同;生鲜食材未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1.对时任食堂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教育。2.规范每日餐厨废弃物处置。3.食堂食品添加剂“酵母”安排专人专柜上锁保管、取用。4.与劳务公司沟通培训内容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方案和考核机制。5.食堂分管领导、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成立专项监督小组,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和考核,把考核结果进行归档且反馈给劳务公司。6.结合食堂日常运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制定2025年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计划。7.与供应商协商,确保所有生鲜食材在运输过程中实行全程冷链管理,督促食材供应商于2025年春季学期前完成全程冷链运输。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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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聚焦责任落实方面 |
9.未严格落 实行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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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2022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秋季学期陪餐费在巡察时才补缴,且2023年陪餐缴费人员名单与实际不一致,补缴费用也未直接转入食堂专户;至巡察时,2024年春季学期陪餐费仍存放在单位基本账户;2022年春季学期以前校领导未陪餐;2022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校领导只陪营养餐;膳食委员会参与食堂管理不积极,未邀请家长陪餐。 |
1.对时任总务主任进行批评教育。 2.2024年春教师陪餐费4816元在2024年11月21日已转入食堂专户。3.规范和完善了《盐边县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陪餐制度》。4.按陪餐教师陪餐种类和次数 ,与学生同价,以微信扫码的形式把陪餐钱如实交到食堂账户里。5.建立健全学校膳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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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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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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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不清,未按岗位要求填写管控记录;2024年11月7日19时至21时集中补填9月1日至11月6日的日管控记录,2024年11月20日集中补填2024年春季学期管控记录共计201条;2024年11月20日现场检查发现18日、19日无留样记录;2019年以来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留样记录、管理工作日志等原始资料部分缺失;11月20日现场检查发现:存放米、面、蔬菜的临时库房脏乱差,无三防设施;更衣间紫外灯设置高于2.5米;菜刀、菜板、菜盆未按色标管理,生熟不分;食堂加工区域、消毒柜底部积水;食堂内墙壁有破损;清洗池下水管道未使用U型弯;电灶无断电保护装置,部分电线未穿管;备餐间打饭窗口无纱窗;明厨亮灶视频监控未开启;晨检机损坏。 |
1.对分管领导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食品安全员和食堂专职管理员2人进行谈话教育。2.加强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线上线下的学习培训。3.专人负责食品留样,按《盐边县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食品留样制度》严格落实。4.规范和建立《盐边县温泉彝族乡中心学校食堂资料归档制度》。5.清理和整理存放米、面、蔬菜等物资的库房,已摆放了不锈钢货架,假期已更换和安装了纱窗和防鼠板。所有食堂用具己按用途标识不同颜色,确保生熟分开;已清理消毒柜底部积水,修复了食堂加工区的破损墙壁,更换了清洗池下水管道,己安装符合卫生要求的U型弯;为所有电灶、蒸发器等设备加装电源断电保护装置,所有裸露电线进行穿管处理;备餐间打饭窗口己安装纱窗;修复了明厨亮灶的视频监控系统,损坏的晨检机己维修。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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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红果彝族乡中心学校
红果彝族乡中心学校
红果彝族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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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权力运行方面 |
1.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 |
2015年以来,未制定支委会、校务会议事规则,学校食堂承包、大宗食材采购、膳食经费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
修改完善议事规则,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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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聚焦经营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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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招标采购 |
1.2019年至2021年大宗食材及蔬菜供应商未通过比选确定;2.2022年秋季学期猪肉项目比选公告中第五条要求:“具有从事猪肉经营许可证及政府质检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设定条件不符合实际;3.2022年秋季学期米、面、油采购项目比选仅有单价,无品牌品名、无规格和检验合格证。 |
1.对主要责任人安某某和经办人黎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2.组织开展食堂管理、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培训;三是食堂所有食材均纳入县级统采。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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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3.合同签订不严谨 |
1.2019年至2024年管理人员聘用合同中聘用岗位为盐边县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堂岗位;2.2019年2月23日与猪肉供应商签订大宗食材采购合同中,约定供货产品为粮油、蛋禽、副食等;3.2019年2月24日与盐边县四海粮油签订的大宗食材采购协议中供货的产品为猪肉。 |
1.对责任人安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2.学校食堂劳务和食材采购均由县级统采;3.制定合同签订审核制度,规范签订合同。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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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4.食材采购与进货存在形式验收 |
2020年至2023年食材采购仅由聘用的食堂管理人员1人验收。 |
1.对食堂时任责任人安某某给予批评教育;2.修订食材采购验收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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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5.膳食经费监管缺位 |
1.2022年5月将营养餐3968元、79488元分别转入食堂从业人员何某某、黎某某个人账户;2.2022年2月、3月营养餐报账资料显示缺食133人次,但学生用餐实名签字表登记缺食205人次,多报销营养餐费用370元,少退学生伙食费144元;3.2015年营养餐发放清单多处涂改,无1月份发放清单。 |
1.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修订规范膳食经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将多报销营养餐费退回食堂专户; 3.按实际退给学生144元伙食费;4.核实相关问题,找齐了1月份的发放清单。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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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6.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
1.2023年1月、7月分别列支四海粮油经营部大宗物资款20625元、33851元,但发票销售方为盐边县正明副食店;2.自2020年秋季学期成立专户以来,未建立食堂专户账,无现金银行日记账,无会计凭证,未进行会计核算,无会计报表;3.2021至2023年均存在购买蔬菜无清单,白条入账情况;4.2022年学生预缴伙食费未附明细表。 |
1.已找“四海粮油店”开具合规发票附于报账档案中;2.聘请有资质会计做学校食堂账务会计核算并做会计报表;3.采购验收环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4.建立出入库制度并严格执行。5.已核实并将明细表附于报账档案中;6.对财务人员加强了业务培训。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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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7.出入库登记混乱 |
2021年至2024年均存在菜谱与出库食材不符的情况。如,2021年5月11日,菜谱为木耳炒肉、炒粉丝、冬瓜汤,但出库菜品中有白菜110斤。 |
1.核实出经办人的疏忽造成,对经办人黎天美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建立了食材出入库登记制度,严格出入库管理并规范登记。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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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
8.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
1.未执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的工作要求;2.2023年执行年8月至2024年6月,共开展32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有13次培训图片雷同;3.2024年11月4日9时30分供货商才配送蔬菜,但工作人员已于当日8时提前登记进货验收台账,验收台账中的食品规格、采购数量登记不详;4.生鲜食材未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1.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的要求,规范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2.对食堂管理者安某某进行批评教育;3.严格执行食材采购验收和出入库登记制度,规范登记食品规格、采购数量等内容;4.供货商已对生鲜食材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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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聚焦责任落实方面 |
9.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
1.2024年5月前校领导未陪餐;2.2024年5月至10月,8名(72人次)校领导只陪不吃,陪餐走过场;3.2.2024年11月2日现场检查发现,学校大门左侧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损坏;4.膳食委员会未按要求参与食堂管理,家委会成员未参与陪餐。 |
1.完善了学校陪餐制度,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师共同陪餐,核定数额缴纳陪餐费用;2.已对校门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箱进行了维修维护3。完善膳食委员会制度,按制度对学校进行监督和参与管理,家委会成员严格执行陪餐制度。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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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0.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
1.攀枝花市教体局于2024年5月23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的通知》至巡察时未传达学习;2.2023年3月16日,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6个,而学校在3月15、16、17开展日管控工作中均未排查出任何问题;3.2024年3月13日,盐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中提出整改意见3条,而学校在3月11日至14日开展日管控工作中未发现问题;4.2020年至2021年的营养餐管理工作检查日志由食堂经营者自行填写,学校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
1.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学习并规范学习记录;2.对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4.规范填写食堂管理日志。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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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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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胜乡中心学校
国胜乡中心学校
国胜乡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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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权力运行方面 |
1.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 |
2019年至巡察时无领导班子分工文件。2024年春季学期校务会确定校级干部分工中部分内容重叠,班子成员职能职责不清。2022年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遗失。 |
1.已完善细化领导班子分工,明确校级干部的具体职责及职能部门,并严格按分工执行,认真履职。 2.已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记录本找回,学校党支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9月已调整工作岗位,不再担任支部委员会议记录工作。 |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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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2.“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
2024年学校印发《(校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第五条载明“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党支部党员大会认为需要现有校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议事决策范围相互矛盾,操作性不强。 2022年秋季学期以前的校务会记录本遗失,“三重一大”决策过程无法印证。 |
1.已对2024年学校印发《(校务会议)议事规则(试行)》重新进行了修改,增强实效性和操作性,在后续工作中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贯彻执行,确保学校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2.查找到2019年秋季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已形成的会议纪要,能具体反映当时“三重一大”决策过程事项。学校对当时管理人员、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工作岗位。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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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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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经营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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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规招标采购。 |
2019年9月至2021年6月确定大宗食材供应商未开展比选。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食材采购项目评委签到册、比选评分、商家投标文件等缺失。 |
1.已规范采购比选程序,食堂食材采购统一在县发展集团指定商家采购,比选程序规范合理,学校对时任的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2.在后续工作中严格落实招标采购法规、制度,保证食材采购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对出入库记录人和验收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指导各种表册的规范填写,确保在今后表册填写记录过程中清楚准确无误。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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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4.食材采购与进货存在形式验收 |
2019年8月31日至2019年12月22日期间的进货验收台账多处涂改。2021年2月18日购买食用油45件,备注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21日;2019年9月15日供货商送36袋大米,进货验收台账登记30袋。2020年8月28日供货商送55件食用油,进货验收台账登记30件。 |
1.完善学校食材验收制度,并抓好落实,已落实双人验收,保证进货的质量和数量,记录规范清楚。严格要求验收人员认真履职,仔细核对相关票据,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2.已将6袋大米750元,25件食用油8000元,合计8750元,于2025年2月15日存入学校食堂专户。 |
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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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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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签订不严谨 |
2019年至2021年大宗食材采购合同无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交货地点、时间、数量、验收、结算方式等关键要素。 |
1.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已规范采购合同的签订,相关责任、条款健全。学校对时任的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2.2024年秋季学期起每月由教育和体育局统一询价发布食材价格,及时结算相关费用。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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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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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
2023年会计核算时间是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2016年5月至2020年7月支付食堂从业人员营养餐费2538276元,无相关票据;2023年5月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262675元,未附资金文件;2023年一季度、三季度利息收入651.54元,未附银行利息单。 |
1.已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会计核算滞后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2016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营养餐费用经办人当事人已对当时的支付情况进行具体说明,学校对三位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调离该工作岗位。 3.2023年5月营养餐财政补助资金262675元的营养餐资金文件已附全存档。2023年一季度、三季度利息单据已补打粘贴完毕。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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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
7.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不严 |
2019年9月至2024年6月,未对留样盒消毒情况作登记;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每日餐厨废弃物均为30斤,不符合逻辑;添加剂未安排专人管理,小苏打未按照添加剂进行管理;2022年4月、5月、6月和2023年春季学期未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培训;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2023年秋季学期未开展培训考核;生鲜食材未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1.严格执行留样消毒管理制度,食堂餐饮具每次使用后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清楚规范填写消毒餐饮具的名称、消毒方式、消毒时间、消毒人等信息。每日餐厨废弃物严格称重,按实际记录。 2.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管理,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月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考核。 3.落实双人验收管理制度,生鲜食材配送到学校时,对其进行严格的检验,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验收入库。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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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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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责任落实方面 |
8.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
2021年教师陪餐费26699元于2022年4月补缴; 2019年至2024年校领导和值周教师只陪营养餐,早晚餐只签字不陪餐。 |
1.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修改完善陪餐制度并抓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人做好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就餐考勤登记,根据就餐考勤及时缴费。 2.完善缴费方式,已开通食堂扫码支付,每次就餐扫码支付就餐费用。 已严格按照陪餐制度进行陪餐,做好质量的监督管理。教师陪餐费6755.00元已存入学校食堂专户。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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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9.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
2023年以前支委会、校务会未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023年3月至巡察时,在攀枝花市食安花城智慧监管平台上传管控记录204条,均未发现任何问题,不符合逻辑;2019年11月至2021年4月,所有饭菜留样均为125克,不符合逻辑;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每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日志填报内容一模一样,无食品安全管理员签字。2024年11月17日现场检查发现:风幕机未使用;更衣间洗手消毒设施损坏;紫外灯开关安装不规范,无警示标识;配电箱孔隙、内墙缝隙未封堵;菜刀、菜板、菜盆未执行色标管理; 清洗池下水管道未使用U型弯;留样柜管理未执行双人管理。 |
1.利用校务会和支委会深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责任意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记录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加强留样的监督管理,双人双锁,确保留样食品的安全可靠。 2.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巡查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不流于形式,不敷衍塞责;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及时改进落实。对食堂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校验,按照色标管理的相关要求,对菜刀、菜板、菜盆进行色标区分管理,有效制止餐饮具交叉污染。 3.按标准配备和安装、使用“三防”设施,及时更换更衣间洗手消毒设施,规范安装紫外线开关,张贴相关警示标识。已更换清洗池下水管道,采用U型弯,满足排水需求,防止有害生物的侵入。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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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镇中心学校
永兴镇中心学校
永兴镇中心学校
永兴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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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权力运行方面 |
1.党的全面领导有待加强 |
重大事宜经支委会酝酿后再报行政办公会决策,程序倒置;2015年至2020年未印发分工文件,班子职能职责不清;2016年至2023年关于赵某某承包食堂的会议纪要在会议记录本上未查见,会议纪要造假。 |
1.制定了《盐边县永兴镇中心学校支委会、校长办公会议议事程序(试行)》,并按照议事程序开展工作;2.规范印发班子分工文件,明确班子职能职责;3.召开支委扩大会议,主要负责人作了书面检讨,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4.对学校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规范各类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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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2.“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
2015年以来食堂经营管理、大宗食材采购、大额资金支付未通过集体决策。 |
1.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开展工作;2.分管副校长定期报告食堂经营管理、大宗食材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4.加强会议记录监督检查。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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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聚焦经营管理方面 |
3.违规招标采购。 |
2019年至2023年10月确定食材供应商未开展比选;2023年10月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经比选确定为攀枝花滋味盐边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至2024年2月才按照比选结果履约。 |
1.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2.组织食堂相关管理人员学习招标采购的程序及纪律要求;3.食堂负责人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做好食材采购的跟踪监督。4.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大宗食材已全部由县级统一招标采购。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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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4.合同签订不严谨。 |
2023年2月8日、2月11日委托食堂承包人赵某某代表学校与个体户签订食材供应合同;2023年2月签订大宗食材采购合同关键要素缺失,未约定肉类等级、质量、价款,结算方式不合理。 |
1.已按照《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范本)》规范签订各类合同;2.在支委扩大会议上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了书面检讨,对分管领导给予了批评教育。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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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5.食材采购与进货存在形式验收 |
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食堂食材采购仅1人验收,进货验收台账与商家出库清单不符;2024年2月以前大宗食材未做到每批次验收,蔬菜和干杂调料未开展验收。 |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自身责任意识;2.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员学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业务能力;3.建立完善《盐边县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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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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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金监管有漏洞 |
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餐缺食人次登记表与学生用餐实名签字表缺食人次不一致;2022年春季学期入库大米开票金额与销售方提供清单不一致。 |
1.对实名登记表和缺吃登记表认真核查,对登记监管不力的班主任进行批评教育;2.要求食堂相关人员按照《攀枝花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做好准确登记、统计和报账;3.对入库大米资料进行清查并规范装订,对资料收集整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未发现违规经费。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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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7.膳食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 |
2020年10月1#、11月2#、3#、4#凭证收到学生缴费 974541.5元,无学生缴费明细表;2023年4月2#凭证收到春季营养餐改善计划经费831250元,未附件资金文件。2021年12月4#、5#凭证将学生生活费600000元预付给食堂负责人余某某和赵某某;2022年12月7#、10#和2023年5月7#凭证支付秋季营养餐和基本餐839453元,附件发票金额823247元,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2021年至2023年学校猪肉供应商均为刘某某,但2021年8月2#凭证支4-5月猪肉款 205307.5元,开票方为郑某某和陈某某;2022年4月4#凭证支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猪肉款313660元,开票方陈某某;2022年6月5#凭证支2022年2-4月猪肉款 274094元,开票方分别为杨某某、王某某、余某某、周某、周某某、陈某某;2022年8月2#凭证支2022年5-6月猪肉款214029元,开票方分别为李某某、陈某某。 |
1.制定了《盐边县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加强食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对问题资料进行了清查,现已附上有关凭据或情况说明。同时对食堂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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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
8.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不严 |
2019年9月2日至2024年6月27日每日废弃物数量均为整数,重量一致,不符合逻辑;2019年8月28日至2020年12月4日未对留样盒消毒:2020年春季学期餐饮具消毒记录台账遗失;2021年至2023年培训计划一模一样,培训记录表中培训内容及考核内容雷同,未严格按照培训计划中的"现场提问+书面考核"的方式进行;生鲜食材未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1.对食堂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2.更新了《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职责》等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3.加强对各类台账登记和保管的监督检查;4.拟定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计划,做到以“现场提问+书面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5.食材供应商生鲜食材已全程冷链运输,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食材验收把关。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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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9.公开公示不规范 |
2015年以来,未向家长和学生公示食材采购和食堂财务收支情况。 |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2.坚持对食材采购、财务收支等信息进行公示。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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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聚焦责任落实方面 |
10.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
至巡察时学校陪餐制度仍沿用2021年方案,未根据2024年5月攀枝花市学校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印发《学校食堂陪餐制度》进行更新;2019年至今校领导仅陪营养餐;2019年至2021年春季学期校长未参与陪餐;2024年春季学期校领导陪餐仅有1人签字;2019年春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家长及教师陪餐未及时缴费:2021年秋季学期、2022年春季学期陪餐费于2022年7月才补缴;2021年秋季学期校长陪餐12次未缴费;至巡察时,2019年至2024年村小教师陪餐费12600元仍未补缴;2024年秋季教师陪餐记录表仅有教师签字栏,未记录陪餐反馈的实际情况;膳食委员会参与食堂经营管理次数不多。 |
1.加强教职工陪餐思想教育,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每餐进行了陪餐并作了如实登记;2.修订完善《盐边县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堂陪餐制度》并严格落实;3.陪餐费34939元已于2025年3月4日全部追缴并存入食堂专户;4.加强教师、家长陪餐管理,根据用餐实际情况做出意见反馈;5.有计划地邀请膳食委员会成员到校参与食堂经营管理并陪餐。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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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
支委会、校务会均未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内容不齐,未涵盖面点加工、人员管控等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命文件无成文时间且安全员名字与上报人员不一致;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校长未听取月调度汇报;2024年以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隐患排查清单由食堂承包人赵某某一人完成;2023年2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的日管控周排查记录均无问题填报;2021年2月22日至2022年9月21日、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27日的每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日志内容重合,均无问题填写;2020年4月13日至2021年9月8日所有饭菜留样数量均为125克;2024年11月26日现场检查发现:加工间的配电箱卫生较差,未封堵孔隙;洗消间与留样间相连的窗户未关闭;抽油烟机有卫生死角未清洗;蔬菜库房内存放当日下午食用的肉,未加膜加盖冷藏存储。检查箐河村小发现:更衣间洗手消毒设施未接电使用;留样标签信息不完整,未标明留样人,重量;肉类存储冰柜未及时清洗,血水多;菜刀菜板加工用盆等未按色标管理;食堂内墙壁有破损未封堵;备餐间紫外灯未使用;明厨亮灶视频监控未覆盖主要加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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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支委会、校务会、教职工大会开展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更新《盐边县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汇编了《盐边县永兴镇中心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6个,严格落实学校校长定期听取食堂月调度汇报工作;4.规范印发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文件;5.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并如实填写检查整改内容;6.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按要求做好食堂各类台账的规范登记,食堂管理人员加强对食堂台账的检查督促。7.对中心校食堂配电箱等设备进行了维护更换,加强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做好食材储存保鲜,确保食品安全;8.对箐河村小食堂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维修维护,更新了信息公示牌和各类标识、标签;9.学校领导每月不定时对中心校和教学点食堂食品安全及相关台账进行检查督促;10.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食堂硬件和“三防”设施建设。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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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镇中心校格萨拉教学点
永兴镇中心校格萨拉教学点
永兴镇中心校格萨拉教学点 |
聚焦权力运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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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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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3年未将食堂项目管理、食材采购、资金管理等纳入“三重一大”议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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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校委会、支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将食堂项目管理、食材采购、资金管理等纳入 “三重一大” 议事范畴,并规范相关流程。 2、自整改以来,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学校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更加科学、规范,相关重大事项均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后续将定期对 “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长期有效执行。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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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2.对巡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
提交专项巡察组的工作报告出现“红果中心学校”字样;2022年3月26日上报《关于落实中共盐边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报告》中出现“县委第一巡察组”字样。 |
3、组织涉及巡察工作的全体人员开展专题学习,有效提升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后续将加强对各类上报材料的审核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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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经营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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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规招标采购 |
2019年至2023年10月确定大宗食材供应商未开展比选 |
1.巡察整改小组走访核查未开展比选的具体原因,未发现人为故意违规因素。 2、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攀枝花市中小学校食堂原辅料采购招标项目模板(暂行)》,严格招标采购的程序及纪律要求。 3、目前学校大宗食材已由全县集中统一招标采购,规范了招标采购流程。后续将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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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材采购与进货存在形式验收 |
2019年至2020年期间食材由学校聘请的管理员采购,学校对食材验收、出入库监管不到位;2021年5月大米出入库台账、2021年2月至5月面粉出入库台账、2022年4月至6月猪肉出入库台账均存在多处涂改。 |
1、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制定学校食材采购、验收、日常监管等制度,确保至少二人验收,其中一位必须是在校教师,保障食材安全。2、对出入库台账进行核查,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规范台账管理。后续将定期对食材采购与验收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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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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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至2024年6月未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未设置会计账簿;2020年9月至2024年11月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存款日记账登记错误。 |
1.严格按照会计法要求规范开展会计核算,设置会计账簿。2、核实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存款日记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3、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学校财务管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后续将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规范。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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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策执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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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落实“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不严 |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酵母未按照食品添加剂进行管理;2020年4月12日至7月7日留样盒未消毒;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不到位,2019年至2023年未开展从业人员考核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照片雷同。如,2020年9月与2021年3月为同一张照片,2023年3月28日培训附3月30日照片;生鲜食材未采取全程冷链运输 |
3.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自 2025 年春季学期开始,督促食材供应商对生鲜食材采用冷链运输服务,学校对食材验收严格把关。后续将定期对 “营养改善计划” 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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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开公示不规范 |
2024年春季学期伙食费收费标准公示为“按实收取”;2024年秋季学期收费未进行公示。 |
2、对 2024 年春季学期伙食费收取核实具体数据后进行重新公示 。3、立即制作 2024 年秋季学期学校收费公示栏,在 2024 年寒假放假前进行公示。后续将加强对公示工作的管理,确保各项收费信息及时、准确公示。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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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责任落实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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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未严格落实陪餐制度 |
2022年秋季学期教师陪餐费于2023年1月补缴;2023年春季学期教师陪餐费于2023年6月补缴;2019年至2024年春季学期校领导只陪营养餐;2024年秋季学期校领导未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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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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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不清,无任职文件,未按岗位要求填写管控记录;2023年春季学期未开展月调度工作;2023年2月11日至2024年7月1日的日管控记录均无任何问题,不符合工作实际;2024年7月1日至巡察时无日管控记录;2019年2月24日至2021年11月17日所有饭菜留样均为125克,不符合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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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