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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县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之规定,我县对2024年1月25日以前发布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告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等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三、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废止《盐边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等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盐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未列入本次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执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的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19件)

 

 

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19件)

序号

文  号

文件标题

清理结果

备注

1

盐边府办发〔2019〕47号

关于印发《盐边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调整划定方案》的通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7日

2

 

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通告(2020年12月11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3

盐边府办发〔2021〕14号

关于印发《盐边县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6年5月23日

4

盐边府函〔2021〕189号

关于印发《盐边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6年8月29日

5

盐边府办规〔2022〕1号

关于印发《盐边县县级粮油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6

盐边府办规〔2022〕2号

关于印发《盐边县钒钛产业开发区(安宁片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7

盐边府规【2023】3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8

盐边府规〔2023〕7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边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9

盐边府规〔2023〕8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边县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9年1月28日

10

盐边府规〔2023〕9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通告》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9年1月28日

11

盐边府规〔2024〕1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继续有效

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12

盐边府发〔2020〕37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盐边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废止

 

13

盐边府发〔2022〕67号

关于印发《盐边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失效

 

14

盐边府规〔2023〕1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失效

 

15

盐边府规【2023】2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失效

 

16

盐边府规【2023】4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禁火命令

失效

 

17

盐边府规〔2023〕5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失效

 

18

盐边府办发〔2023〕17号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盐边县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方案》的通知

失效

 

19

盐边府规〔2022〕2号

关于印发《行政裁决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2022年2月21日施行,有效期2年)

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