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财政纸质票据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8 来源:盐边县发展集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历年财政票据开展全面清查核实工作,经查,本单位部分财政纸质票据存根、作废票据、空白票据等,因历年办公场地搬迁、早期档案保管条件有限等历史原因造成纸质票据遗失,实物原件无法找回,为规范票据管理、防范票据冒用风险,现发布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涉及票据一律停止使用、不得再用于收费、开具凭证等业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持上述作废票据办理相关业务,凡使用本公告作废票据开具的凭证均视为无效票据,本单位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票据使用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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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