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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2 来源:盐边县水利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2日至626(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攀枝花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12-3338050;邮寄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湖山巷2号(攀枝花市水利局)

 

附件: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攀枝花市水利局

 2026612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整改任务:矿企违法违规问题频发,涉水涉河问题突出。平源工贸、祥云和建设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违法取用地下水,未缴纳水资源费。福钛矿业原矿石堆场阻断庙子湾河沟。龙蟒煤业朱窝子煤矿1号堆场、国鑫建材堆场侵占河道。攀钢西渣场约20米临江边坡发生垮塌,高炉渣已进入金沙江。

整改实施主体

米易县政府、盐边县政府、东区政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目标

取缔违法取水设施,追缴水资源税;清理散落入河的矸石,防治侵占河道。

整改时限

20249

整改措施

1.20249月底前,平源工贸、祥云和建设公司两家企业完成取水设施拆除,对地下井进行封闭填埋,完成水资源税缴纳。

2.20247月底前,完成福钛矿业侵占庙子湾河沟、国鑫建材原矿石堆场侵占河道现场核查,完成侵占河道原矿石清理。

3.20247月底前,龙蟒煤业完成朱窝子煤矿1号堆场河道范围内的矸石清运,堆场拦护设施建设,防止矸石入河。

4.20247月底前,攀钢集团完成攀钢西渣场约20米临江边坡垮塌侵占河道高炉渣清理工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关于平源工贸、祥云和建设公司未取得取水许可,违法取用地下水,未缴纳水资源费问题。一是米易县水利局202435日以米水函〔2024144号和米水函〔2024145号文件分别要求米易县平源工贸有限公司、四川祥云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拆除取水设施。38日,两家公司完成取水设施拆除,并对地下井进行封闭填埋。二是2024626日米易县平源工贸补缴水资源税18.9元。同日赵光涛补缴水资源税1597.86元(经调查核实,四川祥云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打井取水系赵光涛个人行为)。

2.关于福钛矿业原矿石堆场阻断庙子湾河沟、国鑫建材堆场侵占河道问题。米易县水利局202435责令相关企业对侵占庙子湾河沟的原矿石进行清理,2024312完成原矿石清理;米易县水利局对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及普法宣传,鉴于违法行为轻微,企业主动整改,不予处罚

3.关于龙蟒煤业朱窝子煤矿1号堆场侵占河道问题盐边县水利局2024317督促企业对河道范围内的石进行清运整改,并督促企业在河道管理新砌堡坎,防止矸石继续入河202441日原矸石清理整治覆盖绿色防尘网该反馈问题已全部整完成。

4.关于攀钢西渣场约20米临江边坡发生垮塌,高炉渣已进入金沙江问题。东区政府及市水利局督促攀钢集团对西渣场临江边坡垮塌高炉渣进行清理,并建设防护措施20243月完成了约70吨高炉渣清理,并建设拦渣防护措施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