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边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6-10 来源:盐边县法院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3日至9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盐边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6年1月16日,巡察组向中共盐边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县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要坚决杜绝“过关”思想、敷衍应付态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要求上来。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结合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服务等工作实际,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方向、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迅速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推进、汇总上报等工作,构建起“书记牵头、班子共管、庭室落实、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机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中专门增设巡察整改专题环节,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司法履职实际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责任落实方面
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梳理、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庭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精心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三张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抓到底”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每个问题有人管、每个环节有人抓、每项任务有人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进展,结合审判执行质效、司法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优化整改措施,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巡察反馈的司法质效、队伍管理、服务群众等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既着力解决当前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法院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廉政防控等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推动整改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制度”的目标,切实以整改促提升、以规范促履职。
(三)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方面
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对加强法院党组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坚决摒弃“与己无关”的思想,主动认领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带头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带头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带头督促整改落实,为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作出表率。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人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亲自审阅整改材料、整改报告,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闭环落实。主动向上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汇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及时请示报告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切实以自身实际行动,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监督检查方面
院党组坚持把监督检查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强化日常监督、精准监督,聚焦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过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各庭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梳理存在的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审判质效不高、司法作风不实、廉政防控有短板等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靶向督查、重点督办,聚焦整改措施落实、问题整改成效、制度机制完善等情况,逐项核查、逐项销号,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加大整改问责力度,明确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庭室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以严肃的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助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县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判指导功能弱化。
整改情况:(1)对被上级法院改发撤的6件案件,要求原承办人认真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之后提交本院的案件评查小组进行评查并撰写评查报告,分析案件被改发撤的原因,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按业务条线认真组织召开由分管院领导主持、业务条线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的改发撤案件分析会,在会上按照原承办人自我剖析、主评人评查剖析、与会人员展开讨论、分管院领导总结发言的流程进行,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在案件起诉受理、证据证明标准、工程竣工验收、责任主体认定等方面存在认识差异,要求认真领会,统一认识,避免重复出错。
(3)加强和规范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规定职务犯罪大要案件等十一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目前已有7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
(4)(2023)川0422民初1403号和(2023)川0422民初296号案件的承办人在改发撤案件分析会上作剖析发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司法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1)专题研究党组会和司法救助委员会议事规则、职责边界,审议通过《党组议事规则》《司法救助委员会议事规则》,针对司法救助工作成立司法救助工作小组和司法救助委员会,明确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由院领导牵头统筹,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实现司法救助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审批。严格规范申请受理、审查核实、集体研究、审批发放等全流程,明确同一申请人、同一关联案件原则上实行一次性救助,严禁拆分案件、重复救助。严格救助审查把关,受理申请时必须全面核查申请人涉案情况及既往救助记录,执行承办人初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工作小组复审,杜绝随意审批、违规救助。
(2)对6件被发改撤案件逐一评查,要求(2024)川0422民初1959号、(2024)川0422民初2113号、(2025)川0422民初278号案件的承办人在改发撤案件分析会上作剖析发言。
(3)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关于2026年一季度案件评查发现问题的通报》,指出评查中发现的事实认定有误、证据不足和案由表述不规范、未按法律规定结算诉讼费等问题及整改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的执行措施,并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位办理同类案件的法官,要求一致实施以持续深化质量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4)要求(2021)川0422司救执9号和(2022)川0422民初893号案件的承办人在改发撤案件分析会上作剖析发言。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办案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1)针对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关联案件检索功能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所有法官熟练掌握案件检索功能,并要求承办法官办理案件、审判辅助人员辅助办理案件时依托类案检索、办案系统等,对本院或者上级法院已经审结的类案进行全面检索,原则上应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同类生效案件的裁判尺度保持一致。
(2)要求所有法官认真研判关联案件的裁判依据,有不同意见的及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或者提请“四类案件”监管。
(3)完善《民商事案件起诉材料清单指引》,“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提交的材料,在诉讼中要求原告填写诉讼费退费相关材料,不定期梳理生效案件中应退还原告预交诉讼费的案件,及时主动退费;采用电子送达方式时,提前主动询问当事人裁判文书是否同意电子送达。
(4)将拟驳回起诉的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
(5)约谈(2020)川0422民初695号和(2024)川0422民初1628号案件的承办人,提醒其就该类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四)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存在堵点。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对“12345”“12368”信访投诉等做到耐心倾听群众声音,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并严格按时限要求进行答复,确保群众声音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6年1—3月,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登记信访案件8件,办结8件,均按期回复。
(2)诉讼服务大厅严格贯彻文明接待规范,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群众因未及时告知或告知不全而跑冤枉路,诉讼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文明接待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司法为民意识,更加注重便民服务。
(3)院分管领导带领政治部、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办到渔门法庭、永兴法庭等基层法庭开展监督指导,对便民服务作出明确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1.理论学习抓得不深。
整改情况:(1)印发《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每月至少1次全院集中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核心学习内容,同时结合业务知识开展培训和集中学习。
(2)推行“领导领学+支部研学”方式,班子成员轮流担任领学人、主讲人,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示范引领作用,党组书记、院长带头担任主讲人,讲授廉政党课;根据学习要求邀请党外干警同支部党员共同开展学习,围绕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确保学习全覆盖,推动学用结合走深走实。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有遗漏。
整改情况:(1)建立“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清单”,由政治部专人负责收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已收集28条,党组会完成学习28条。
(2)政治部(督察室)每周向班子成员收集需要学习的条线重要会议精神,目前已收集9条。
(3)建立学习台账并实时动态更新,政治部(督察室)每月核对学习完成情况,未按时完成的及时督促补学。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二)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中心大局意识有待提高。
1.推动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县法院涉及建立和合善治“五维矩阵”工作法所负责的点位打造工作,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定期分析研判点位打造工作。
(2)通过开展全院大会专题学习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有关领导讲话、文件、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干警知晓率,结合法院工作主动推动共富工作。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每月10日的固定坐班制度。定期安排干警到政法工作站全面开展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办理立案登记、组织案件调解、法律宣传等司法服务。
(2)主动推行不定期深入园区、企业,采取巡回审判、现场调解、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提供“上门式”司法服务。①2026年1月15日执行法官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双方到执行现场协商关于充电桩的执行方式;②1月29日,由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前往会理市某铁矿厂区,就案件争议焦点——现场堆放矿石数量、管理费计算方式等关键事实进行实地勘验与现场协调;③2月10日联合政法委、司法局、公安局等部门走访黑金矿业公司,提供相应的司法服务;④2月市科协和盐边县法院红格法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科普研学示范活动和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⑤3月4日,盐边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盐边县第一中小学小学部桐子林校区,以“青春无毒 未来可期”为主题,为六年级200余名学生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活动。⑥3月31日执行法官在浩宏矿业公司组织申请人、被执行人进行调解。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三)财务工作重视不够,监管执行不到位。
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1)2026年1月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对登记错误的无形资产科目进行调账,具体为审判席信息系统、庭审语音播报系统、庭审指挥系统,凭证号为2026年1月41#;对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具体为新审判大楼车棚82499元、道闸17500元及杀毒软件19800元,凭证号为2026年1月41#。已在资产系统中补录、修改变动及补提折旧。
(2)通过梳理现有固定资产,发现庭审视频网络控制系统应列入无形资产,存在登记错误的情况,已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调账,凭证号为2026年1月41#。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四)用制度管人管事理念树得不牢,内部管理有疏漏。
1.制度建设重制定轻执行。
整改情况:(1)为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规范性文件适应性、有效性,对现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汇成文件制度汇编,新建制度4件,修订制度5件,对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涵盖替代或不符合最新要求的2件文件予以废止。
(2)政治部(督察室)开展督察集中学习落实情况1次,印发审务督察通报1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已提交学习报告4份。
(3)优化完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入库和领取登记表,要求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等物资按要求登记和领取;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入库和负责领取登记。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公务用车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1)加强法院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修订《车辆管理使用制度(试行)》。
(2)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用车庭室及驾驶人员执行严格车辆使用登记制度,注明事由和目的地,事后车辆及时归库、归还车钥匙;要求驾驶人员加油后在票据背面标注车辆牌照号和行驶总里程数并签字确认,交公车管理人员登记备案。
(3)政治部(督察室)已针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审务督察1次。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充分。
1.领导带头办案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1)结合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和本院实际,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院领导的办案任务以承办案件数为标准,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的办案比例分别为本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的5%、18%、18%。
(2)为有效发挥头雁作用,明确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复杂疑难、涉众涉稳等案件的比例为30%。
(3)每月召开审判质效指标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当前审判质效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月的重点工作并落到实处。今年一季度我院的审判质效指标在全市区县法院中名列前茅。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院长办公会议制度》,新制定《党组议事规则》,推进本院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保障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定会议范围,确保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熟知要求,严格按制度规定,规范召开相应会议。
(2)指定综合办负责院长办公会议记录,政治部(督察室)负责党组会议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确保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归档及时。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落实“回避”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1)党组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等相关制度,强化回避意识。
(2)做好会前督促提醒,明确信访、评先评优、人员处置等事项当事人必须主动回避,未回避的会议决议无效。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六)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递减,廉政风险防控不足。
1.责任压得不实。
整改情况:(1)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末在党组会议汇报当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提交书面材料,实行“个人撰写、党组审核、专人复核”,政治部(督察室)收录存档,目前班子成员已汇报一季度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对落实不严、敷衍塞责的严肃处理。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2.警示教育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1)开展“廉政教育日”活动,由党组书记、院长乔玉铭通报近五年本单位违纪违法干部以及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并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2)丰富警示教育形式,组织干警进行宪法宣誓、观看警示教育片、签订廉洁司法和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院长讲授专题廉政党课。
(3)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班子成员带头谈认识、谈体会,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执行“三个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1)完善“三个规定”人员填报范围,按照要求将20名在职6个月以上的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纳入填报对象,组织开展填报培训,确保全员掌握填报要求。
(2)对2025年上半年“零报告”人员进行核查,发现1名员额法官存在连续6个月“零报告”情况,经核实不存在应报未报情况,已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
(3)修订完善《“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工作机制》,由政治部(督察室)专人提醒相关人员按时填报,目前无连续三个月以上“零报告”人员。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七)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工作标准不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1)今年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点对点向班子成员发送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的材料由党组书记、院长把关,经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及县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后召开民主生活会;
(2)按要求制定我院民主生活会方案,会上所有参会人员均对检视人员进行批评,未再出现无批评意见、无补充意见的情况;
(3)此次民主生活会由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鲜林同志,县委党建办专职副主任彭梅同志,县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吴兴国同志,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谢飞同志及市中院民二庭四级法官助理夏杰瑞同志列席指导。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2.对党支部工作指导缺位,党支部基础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1)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认真落实学习研讨、问题查摆、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及整改落实各环节,做到程序到位、记录翔实、留档规范;院党组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每季度对支部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机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支部建设提质增效。经整改,常态化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各支部已按要求规范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完整、程序严谨,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后续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标准,以严要求、实举措巩固整改成效,切实夯实党支部基层基础。
(2)制定2026年党建活动计划,从严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党务工作者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经整改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谈心谈话规范有序开展,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后续将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保障各项工作长期规范开展。
(3)对兰茜、窦佳鑫、周未为、田红梅和林洁5名预备党员欠缴的党费135.46元全部补缴到位,健全党费台账,严格执行从预备党员批准当月起按月足额收缴党费,专人管理、按时登记;后续将持续强化党支部日常监督。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3.对发展党员程序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1)一、二支部组织委员对窦佳鑫、段雨岑和林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记录逐一核实修正、确保记录真实完整、规范准确;后续将定期开展档案自查,每次填写后仔细核对,杜绝时间记录错误。
(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全流程规范,落实“预审在前、公示在后”要求,严守培养考察、公示期等时间节点,党总支对各环节材料逐份审核,杜绝套用模板、据实填写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二支部组织委员对段雨岑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将档案缺失的材料按规定补齐;后续将定期对党员档案进行核查整理,杜绝档案缺失、不规范问题,持续提升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3)常态化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发展党员规定,明确流程标准、时限要求和材料规范,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坚持先公示、先预审、合格后再上报审批,全程从严把关,已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将党务工作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整改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完成
四、未完成整改及长期坚持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
整改情况:今年已召开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所有党组成员落实签到制度,围绕主题进行发言,参训率100%。制定印发我院年度学习计划。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2.服务重点项目的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1)组织干警深入新九镇街道,围绕“征地拆迁补偿”“外嫁女土地权益保障”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次,有效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
(2)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外嫁女、离婚妇女及未成年子女在征地拆迁补偿款分配中权益易受侵害问题,向新九镇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一份,促进基层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与落实。
(3)结合辖区内征地拆迁案件的审理情况与难点,撰写调研报告,为今后类案办理、矛盾化解提供决策参考。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3.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保护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1)已建立“补植复绿”案件台账,2025年受理3件盗伐林木罪案件,被告人现已按照判决足额交纳生态修复损失费共计12600元,案号(2026)川0422执215、536、537号,交纳的生态修复损失费均已支付给温泉彝族乡政府,用于6月中旬补植复绿使用。
(2)2026年5月26日立案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件,拟定于6月中旬开展巡回审判并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同期对上述第1项中2025年受理的3件盗伐林木罪案件在补植复绿基地开展“补植复绿”工作。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4.审计整改未形成闭环,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1)已联系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开展清账事项;
(2)资产实物管理工作人员正在对需报废资产进行清理。
整改时限:(1)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未完成
5.个别问题改了又犯。
整改情况:(1)对7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同时压实整改责任,健全专人专管机制,指定专人担任案款专员,专职负责执行案款日常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实现案款动态清零。统一规范提存材料,补齐程序短板。严格三级审批流程(案款专员初审、执行局局长复审、分管财务院领导终审),强化内控监管。
(2)对班子成员每季度末在党组会议汇报当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实行“个人撰写、党组审核、专人复核”,政治部(督察室)收录存档;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点对点向班子成员发送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的材料由党组书记、院长把关,经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及县委巡察办审核同意后召开民主生活会。
(3)后续将建立整改“回头看”长效机制,每年对以往审计和巡察整改问题进行复查。
整改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结果:未完成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强化思想引领,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和松懈情绪,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院司法履职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支部学习等形式,引导全体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以常态化思想教育筑牢整改思想根基,确保整改工作不松劲、不停步。
2.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优化“三张清单”动态更新、定期调度、督查督办等工作流程,明确各庭室、各责任人整改职责,推动整改责任层层传导、落地落细。加强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持续提升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3.聚焦重点任务,狠抓整改落实。对未完成整改事项,逐项梳理滞后原因,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定期评估整改成效,动态调整优化措施,持续跟踪督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做到整改见底、成效长效。
4.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提质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聚焦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政防控、司法服务等重点领域,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提升一项工作”。将整改成效与法院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8657286;邮政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清河东路19号;电子邮箱:839085475@qq.com。
中共盐边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