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为全国乡村振兴先进单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振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与严格审核,拟推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为乡村振兴先进单位。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推荐对象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二、主要工作成效与亮点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作为推动县域乡村振兴的核心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勇挑重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盐边县走出一条具有盐边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近年来,盐边县先后获评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全省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全省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工作典型县、农业品牌培育工作成效突出县等荣誉称号。
三、公示期限及反映方式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止。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盐边县纪委监委或盐边县政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0812-3161631
盐边县政府办公室:0812-865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