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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盐边县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和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盐边县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和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经考核,现将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暨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成绩暨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体检通知书领取及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1月16日,体检人员请于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15:00—18:00到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81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体检通知书(另交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联系电话:0812-5250100。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按照体检通知书上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体检者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信息。

  (3)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和视听工具;如有携带,应主动全部上交工作人员收存,待本人体检完毕后归还。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持有通讯或视听工具的视为违纪,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填写的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在体检过程中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中止体检。

  (6)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7)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食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8)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9)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10)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应检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接受复检。

  (11)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合适的眼镜。

  (12)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3)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附件:盐边县事业单位2023年直接考核招聘博士和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暨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盐边2023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成绩暨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