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县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 巡察盐边县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红宝苗族彝族乡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
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知军同志向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书记彭玉明反馈并移交了巡察意见。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知军同志向与会人员反馈了巡察情况,并传达了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精神,并就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副书记卢剑锋受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主要领导委托作了表态发言。
刘知军同志指出,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聚焦“钒钛首县、滋味盐边”发展定位,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有关要求,推进苗族文化传承,打响“魅力苗乡,灵秀红宝”品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三是民族特色文化挖掘不深;四是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到位;五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六是形式主义整治不彻底;七是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八是未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九是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十是对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全面;十一是推进移风易俗不够有力;十二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刘知军同志针对本次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意见要求: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二是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和成果运用,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卢剑锋同志代表乡党委作出表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推动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全乡工作提质增效。
县委第二巡察组、红宝苗族彝族乡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在职干部职工、各村党(总)支部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国胜派出所、国胜卫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