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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边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2 来源:盐边县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成员部门:

  《盐边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盐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盐边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全县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2020年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努力实现“强监管、保安全、助发展”的目标。

  一、落实“四个最严”,加强全面监管

  (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

  以推进实施康养产业标准为契机,将《单位食堂管理标准》在企事业单位食堂推广运用。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完善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推进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更趋健全完善。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加大标准解释,强化标准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

  1.深化源头治理。督促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整治任务。农药利用率、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均达40%以上。试点实施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在红格集贸市场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盐边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2.规范标签标识。开展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的标签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县经合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3.严格重点监管。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大幅提高城区学校食堂、餐饮企业“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推广“食安封签”“阳光厨房”,发展义务监督员队伍。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成昆铁路扩能改造盐边段等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点检查,突出白酒、茶叶、桶装饮用水、淀粉制品、蔬菜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等重点品种监管。大力推进米线生产小作坊示范试点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

  4.加强抽检监测。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抽检210批次以上,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抽检630批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抽检合格率达到98%。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落实“处罚到人”、行业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两法衔接”。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昆仑2020”行动、“春雷行动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侦办食品刑事案件不少于3件,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

  (四)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实施细则》,建立《盐边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清单》。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二、完善“四个体系”,守牢安全底线

  (五)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把企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责任加以严格落实,扎实贯彻《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全部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自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继续组织开展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工作,大力推进生产经营者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快推动重要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产品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加强县、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各乡(镇)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综合运用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监督抽验、风险监测等手段发现风险,通过监测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交流等方式研判风险。对校园食品、网络餐饮食品、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食品的安全风险点实施台账管理,任务层层分解到部门、岗位。完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按风险等级科学确定监管重点和检查频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治理,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学校及托幼机构、康养场所和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单位食堂、宗教活动、网络订餐、食用野生菌、非洲猪瘟疫情、新冠肺炎疫情等高风险领域和突出风险点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以“清单制+责任制”、突出隐患挂牌督办等机制治理风险,着力解决危害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及专项治理涉及的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完善投入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充实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经费,保障完成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等目标任务所需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充实监管力量,提升业务能力,筑牢基层食品安全保障网。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明确相应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每村(社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其补助报酬纳入县级财预算。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完善社会共治体系。

  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推进食品安全培训进党校,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减少食源性疾病。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解疑释惑,消除食品安全误区。监督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引导、舆情管控、谣言治理,依法查处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行为。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投诉举报体系,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持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食品安全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三、着力“四促四化”,助力产业发展

  (九)促规范净化市场环境。

  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优化市场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加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十)促帮扶孵化产业潜能。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和食品安全工作,发动更多的食品企业参与到“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中,形成携手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采取“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一对一指导”加速复工复产、“真金白银”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打通市场“堵点”,补上“断点”,帮助食品企业纾难解困、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精准帮扶,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建设。主动融入全国、全省、全市发展大局,依托攀枝花“两城”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在食品品牌带动、食品安全标准引领、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及风险警示互通机制,协助开展跨区域、跨城际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共享食品抽检数据信息并推动结果互认,助力攀枝花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特色时鲜蔬果及其深加工品供应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经信科技局等有关部门。

  (十一)促提升深化示范引领。

  紧扣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多级联创”“多创联动”,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美誉度。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试点创建、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宜居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基层食品安全“细胞创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

  (十二)促民生孕化消费潜力。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安全、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更高要求和更好期望,以消费升级引领供给创新、以供给提升创造消费新增长点,办好“笮人集市”打造等民生实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助力盐边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经合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附件:《盐边县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