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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民政局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来源:盐边县民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县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2年,盐边县民政局收到中央福彩公益金108万元,2023年6月底,盐边县民政局收到中央福彩公益金9.22万元,合计117.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殡葬设施维修改造100万元

  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63)文件,下达殡葬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00万元。我局严格按照相关预算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将100万元用于盐边县殡葬服务中心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包含场地改造和设备采购两个部分。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8万元

  为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63)文件,下达“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8万元。

  3.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9.22万元

  为积极支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攀财资社〔2022〕177)文件,下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9.22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殡葬设施维修改造。2022年,我县收到用于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的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到位率100%。同时,该资金到位及时,未对相关资金支付产生不良影响。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该资金2022年未使用,2023年1月起按月支付。截至2023年6月30日,盐边县民政局累计助学42人次,助学标准1万元/人.年,资金按月发放,共计发放3.5万元。

  3.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2022年11月,攀枝花市民政局下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9.22万元。2023年6月底,盐边县民政局收到资金后及时进行分配,资金实际到位9.22万元,资金到位相对滞后。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殡葬设施维修改造。由于设计调整等原因,项目在2022年未开工实施,暂未拨付资金。项目于2023年4月1日开工,于2023年5月25日完工,并在2023年5月18日对设备采购部分成功验收。目前,设备采购费用34.38万元和合同约束的改造工程部分前期拨款29.3万元正在走拨款程序,待国库审核。已向县发改局申请竣工验收,待验收成功后及时拨付剩余款项。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该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按月发放,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拨付3.5万元,剩余资金继续按月发放。

  3.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我局于2023年6月底收到,目前正在进行资金分配,待县财政局同意分配方案后拨付资金到各乡镇。预计2023年7月底完成资金支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6月30日,盐边县民政局完成中央福彩公益金支出3.5万元,63.68万元已提交资金支付计划,待财政审核后拨付完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63)文件,下达殡葬设施维修改造资金100万元,用于盐边县殡葬服务中心设备改造。

  (2)根据《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63)文件,下达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8万元,按资金使用要求,实际完成支付3.5元。按规定筛选、甄别符合助学条件的资助者,并将助学资金按月及时发放。

  (3)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攀财资社〔2022〕177)文件,下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9.22万元。用于盐边县8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

  2.效益指标

  (1)为群众提供更好的环境进行悼念,倡导白事简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烧香蜡纸钱,推动移风易俗。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切实解决孤儿完成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学业,项目资金投入长期可行。

  (3)积极支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由于首次设计已经在财评阶段,省水利厅到盐边检查工作,提出盐边县殡葬服务中心原泄洪管道不符合泄洪要求,需要重新修建泄洪管道。因此调整了原设计,加设了对殡葬服务中心泄洪管道的扩建,再进行立项及财评工作,导致2022年未开工建设。

  (2)盐边县“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从2019年9月开始执行,资金按年下达、按月发放,因此该项资金收到2019年下达全年的助学资金,实际拨付4个月的助学资金,以至于项目资金每年都有所结余。

  (3) 由于省民政厅将盐边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统一下达到攀枝花市,2022年11月,市财政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通知》(攀财资社〔2022〕177号)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县(区)。2023年4月,我局向市局反映未收到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补助资金,已购置疫情防控物资设备无法报账,市民政局以《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申请下达米易县、盐边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资金的函》(攀民政函〔2023〕33号)函告市财政局,资金于6月底到账,目前正在进行拨付流程,导致资金还未下拨。

  2.下一步改进措施

  (1)殡葬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5月25日完工,积极与先县发改局对接,完成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积极拨付所有款项。

  (2)“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继续根据省民政厅(川民发〔2019〕35号)文件精神要求,使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依据合法合规,资金发放与预算相符。

  (3)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继续根据攀财资社〔2022〕177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支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物资设备购置,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盐边县民政局2022年中央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盐边县民政局

                              2023年6月30日

审核: 合格   责任编辑: 罗荣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