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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闲置土地认定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攀枝花升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宗国有建设用地、攀枝花欧方营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1宗国有土地、盐边县桐子林清真寺1宗国有土地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座落

面积(㎡)

土地用途

超过约定开工日期

闲置原因

攀枝花市升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盐国用(2013)第275

盐边县桐子林镇新县城盐边中学南侧

4464.35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两年以上

企业原因

攀枝花市欧方营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盐国用(2013)第266

盐边县桐子林镇纳尔河路口

2731.54

其他商服用地

两年以上

政府原因

盐边县桐子林镇清真寺

盐国用(2015)第031

盐边县桐子林镇百灵寺观音殿北面

1200

宗教用地

两年以上

政府原因

 

 

盐边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