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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盐边县统计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20 来源:盐边县统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盐边县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4067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个体工商户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盐边县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盐边县统计局

0812-865381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个体工商户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审查、告知、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处罚依据和标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处罚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盐边县文华路11号

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812-8653814  举报邮箱:715234334@qq.com

注意事项

备注

 

 

盐边县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4068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迟报统计资料,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领取统计报表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盐边县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盐边县统计局

0812-865381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及相关人员迟报统计资料,不按规定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领取统计报表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审查、告知、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处罚依据和标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

处罚标准: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作时间

和地址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盐边县文华路11号

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812-8653814  举报邮箱:715234334@qq.com

注意事项

备注

 

 

盐边县统计局

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4069

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职权名称

对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进行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实施的统计调查的处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盐边县统计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盐边县统计局

0812-8653814

设定依据

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进行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实施的统计调查

办理程序和时限

程序:立案、调查、审查、告知、结案。

时限: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处理完毕;因特殊情况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处罚依据和标准

处罚依据: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处罚标准: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统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擅自进行依法应当由国家机关实施的统计调查的,由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宣布其统计调查无效,没收违法统计资料,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时间

和地址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盐边县文华路11号

举报电话及邮箱

举报电话:0812-8653814  举报邮箱:715234334@qq.com

注意事项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