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今天是:

行政执法有关信息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业上的方针政策,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促进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司法局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对外公开如下。

  一、2020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农业农村局局属各执法单位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与局属各执法单位签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充分调动各执法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执法单位积极参与,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同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我局贯彻执行《攀枝花市农牧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要求各执法单位明确按照制度开展执法工作。在案情复杂情况下,及时开展讨论并咨询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保证自由裁量科学、合理、合法。

  2.加强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农资领域行政执法,依法查办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文明执法,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配合省级例行抽检,抽取样品149个,其中:种植业产品104个、畜禽产品45个,发现不合格样品1个,具体在鸡肉样品中检出在食品动物中停止食用的氧氟沙星,已追踪溯源至养殖户并纳入重点监督抽检范围;完成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下达任务300个样,根据实施方案节点,完成例行抽检共207个样品,包括种植业147个、畜禽水产60个。指导乡镇和规模主体开展农残速测。2020年县农产品安全中心已开展农残速测样品626个;在打击渔业违法捕捞行为方面,部署禁渔工作会议5次,张贴禁渔通告216张,发放宣传资料323份,组织统一检查行动175次,出动执法车140次,渔政执法船35次,执法人员107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26次;行政处罚案件22件,行政处罚24人次,行政处罚罚款总额7444元;没收并放生违法捕捞渔获物181.79千克,取缔违禁渔具刺网81张11198米,清除抬网1张、拖网3张、没收手网7张,劝返垂钓人员368人次,没收钓鱼竿71根,销毁虾笼76个;在农药管理执法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市550个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在后续检查中已整改完成;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含简易程序)48件,罚款14.4575万元。

  3.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我局在本系统积极开展案卷自查,评选出优秀案卷2卷,准备报县司法局参加全县的案卷评查,通过评查和互查,进一步总结行政执法经验,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三)推进依法行政

  1.积极支持参与县政府法制政府示范创建。及时制定县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按照责任清单积极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一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按季度开展集中学法;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三是利用农资市场检查和执法过程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四是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出动普法人员60人次,发放资料1000余份。

  2.落实执法系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攀枝花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攀枝花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围绕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重点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聚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四”明确,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加强信息公开。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和局务公开栏上及时上传政务消息、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聘用、工作动态等信息62条,保障群众的知情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2020年继续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审查及清理工作,对所有农业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提出保留、修改和清理建议,确定规范性文件(含代拟文件)继续有效的5件、废止的2件、失效的2件,清理结果已及时上报县依法治县办。转变规范性文件审查方式,由事后审查转变为事前审查,确保了审查原则、要件、程序,有效遏止了规范性文件发文不规范的隐患。

  (五)加强法治审查。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377项;2.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项提出取消或保留的建议,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提升监管效能;3.请常年法律顾问。就我局工作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帮助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2020年,代我局处理诉讼、劳动仲裁各1件,参与盐边县农业农村局各类重大事项的讨论40次,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3条,审查、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协议32件,涉及合同标的额9.1亿元。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严格执行《攀枝花市农业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推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全面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协调接访、办理和答复等工作,2020年共处理信访案件4件,均处理完毕。

  (七)推进公正司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履职,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入到农业行业开展的各类专项工作和活动中,通过多载体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深刻阐释党中央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国家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重点打击对象、举报方式方法,不断扩大覆盖面,提升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2020年召开了党组会26次,学习了国家、省、市、县各级扫黑除恶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点研究了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扫黑除恶工作,各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共下沉督导工作17次。按期完成问题线索清零。继续抓好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和问题线索主动摸排基础上,狠抓问题线索核查集中会战,推动问题线索及时清零,2020年1-11月共排查扫黑除恶工作线索30条,均已处置完毕。

  二、存在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尊重法律、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仍不够浓厚。①法制意识不强。个别群众在法律至上意识、权利意识、守法意识、监督意识等方面较薄弱;②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反映问题、维护权益不按常规走正常法治渠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时有发生。二是执法办案能力还有待提高。卷宗制作水平存在瑕疵,需多与其他部门交流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科学、严谨、公正的原则,以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为目标,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狠抓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廉洁用权能力建设,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法制思维和法制能力,进一步增强了依法从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圆满的完成了依法行政和法制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攀枝花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办法(试行)》。坚持多措并举,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中的统筹、协调和领导核心作用,作为党组书记、局长,4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坚持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认识,县农业农村局共召开2次警示教育,对全体干部起到警醒提示作用。

  (二)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一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治县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政法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26次,坚持用法律法规来武装自己,努力提高自己廉洁自律以及行政守法的意识。

  (三)推进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及时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学习贯彻《盐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执行《关于印发《 攀枝花市农牧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攀农牧办〔2016〕51 号)规定。局重大改革、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科学论证、切实降低决策风险和合法、合规性。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规范和监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我局制定了《盐边县农业农村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盐边县农业农村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盐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盐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盐边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盐边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盐边县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盐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行政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并在工作中抓好落实。凡属较大事项或涉及全局性的工作,都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重大事项一律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进行民主决策。如基层农技站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涉及财政投资和农民群众利益,为确保项目建设投资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县农业农村局都及时召开科学论证会议,邀请各方面专家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二是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积极有效避免行政争议发生,我局制定了《盐边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坚持法治原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我局还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农业部门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职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维护农村稳定。在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机制,同时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解决土地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了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四)个人守法情况。 在工作中,本人遵守党章党规,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无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在生活中,本人及家人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每年按时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事项,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会前学习计划,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调整充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工作。

  (三)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3.15”“12.4"等时间节点,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利用集中整治,开展流动法治宣传,深入联系村和群众中开展“送法到乡村”等专项活动,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四)加强全民学法用法。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落实会前集中学法、领导干部述法述廉等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律顾问作用,利用法制宣传栏、门户网站等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

                                                                                                                                                                        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