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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春季野菜食用安全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14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春夏之交,又到了野菜、野花等野生植物生长旺季。野菜风味独特、营养丰富,深受群众喜爱,但也是食物中毒高发时段。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春季野菜食用安全风险提示:

  一、提高安全警惕,严防误食中毒

  (一)不采食不认识的野菜。我县山区、田间野菜种类较多,部分有毒植物与可食用野菜外形高度相似,极易混淆。如石龙芮(野芹菜)与水芹、有毒萱草与黄花菜等极其相似,误食后会引发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时危及生命。请勿随意采摘不熟悉、不认识的野菜,严禁采摘生长在公路边、污水沟旁、垃圾填埋场等污染区域的野菜,避免中毒。

  (二)不购买来源不明的野菜。切勿购买无固定摊位、来源不清、加工不规范的野菜,降低安全风险。尽量到正规市场、商超选购,并保留购物凭证;野菜易变质,建议现买现吃,不长期存放。

  (三)不轻信野菜养生谣言。网络上部分野菜“养生功效”“治病奇效”等宣传缺乏科学依据,存在夸大、虚假内容。请理性看待野菜价值,不盲目跟风食用。

  二、坚持科学食用,降低安全风险

  (一)食用前充分浸泡清洗。野菜食用前用清水浸泡并反复冲洗,去除泥土、杂质和可能残留的有害物质,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期间多次换水。

  (二)烹饪方式科学得当。不生食野菜,部分野菜含天然毒素,必须经焯水、浸泡等处理后再烹饪。如蕨菜含原蕨苷、香椿含硝酸盐与亚硝酸盐,食用前均需焯水;优先采用蒸、煮等方式,尽量避免凉拌、直接生食。

  (三)控制食用量。野菜多偏寒凉,过量食用易引发肠胃不适;部分野菜含光敏物质,食用后日晒可能诱发日光性皮炎。请根据自身情况适量食用,保持饮食均衡。

  三、身体不适立即就医,及时处置

  食用野菜后,若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并尽快就医,同时保留剩余野菜样本,便于医生快速诊断、对症治疗。

  四、强化行业监管,守护饮食安全

  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餐饮单位、农家乐等,要严格把控原料来源,不得采购、加工、销售无合法来源及有毒有害野菜,保证原料新鲜、储存规范、加工合规,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县食安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县野菜采摘、销售、加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摘、销售有毒有害野菜行为,全力守护盐边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盐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审核: 王宇   责任编辑: 周语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