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汛期食品安全风险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5-06-05 来源:盐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食安办提醒您:
当前,正值汛期,强降雨、高温高湿等极端天气增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为切实加强汛期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谨慎选购食品
1.购买食品时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好,避免购买外包装破损、胀袋、漏气的食品。
2.重点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拒绝购买过期、变质或感官异常(如发黏、有异味、颜色异常)的食品。
3.汛期避免购买露天销售的熟食品、凉菜、卤味等易受污染的食品,尽量选择新鲜食材现做现吃。
二、安全储存食品
1.生鲜食材应及时冷藏或冷冻,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粮食、干货等易受潮食品需密封保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霉变。
2.熟制食品在室温存放时间应不超过2小时;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3.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要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冷藏食品一般3天以内食用较好,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清理。
三、确保饮食安全
1.加工食品前要洗净双手,餐具需清洗消毒,生熟刀具、砧板分开使用。食物要彻底加热煮熟,尤其是肉类、海鲜等,避免食用生冷食物。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凉菜要现做现吃,不过餐、不过夜。
2.湿米粉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选取煲汤材料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
3.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偏听偏信所谓的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引发食物中毒。
4.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5.汛期水源易受污染,建议饮用瓶装水或煮沸后的自来水,避免直接饮用井水、河水等未经处理的水源;不捡拾洪灾水域漂浮物,或洪水冲刷后留下的动物尸体或野生植物,包括野果、野菜、野生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