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02 来源: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盐边县工业项目用地难题的建议》(第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园区规划布局,扩充用地供给能力。
一是科学编制园区规划,优化园区用地结构。按照盐边县最新城镇开发边界范围,我局于2025年11月完成安宁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取得县政府批复。规划范围632.99公顷,包含城镇开发边界442.9公顷,统筹开发边界内外用地,保障现状企业发展。规划着力构建钒钛新材料、高端耐磨铸造两大产业组团,并以产业集聚、集约高效、功能适配为核心优化了用地布局,力争实现功能布局合理、土地集约利用、产城协调发展。
二是推进园区标准地出让,我县已于2024年3月制定并公布了《攀枝花盐边钒钛产业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指标体系》,目前园区管委会正牵头开展园区范围内地灾、环评、水土保持等整个园区范围内的区域评估,确保企业“拿地即使用”。从2026年1月1日起,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动区域评估“一件事”高效办理的通知》要求,对园区内新增工业用地100%实现“标准地”供应。
二、精简审批流程环节,加快用地交付时效。
在精简审批流程环节方面对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线的工业项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中缩小用地预审范围,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因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的,不再单独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将农用地转用和成片开发征收土地申请合并报批。同时,已实现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联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规划许可审批办理时限法定为20个工作日,承诺13个工作日,我局办理一般在2-5个工作日办结。
三、攻坚历史遗留问题,扫清项目推进障碍。
会同钒钛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全面梳理排查存在违法建设、需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等历史遗留问题项目,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实行台账化销号管理。对涉及违法建设的久通、闲置低效的楚财项目通过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已明确问题化解路径,稳步推进整改处置。同时深入剖析暂未化解项目成因,提出针对性处置建议下步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统筹处置。同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用地审批、出让、监管全流程,从源头防范新增历史遗留问题。
盐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8日



